因为虚荣心买了车,负债累累,让刚生孩子的妻子和受害者交往,趁受害者没有准备好,偷对方的钱。
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项某(教唆犯)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案情简介
现年28岁的项某和21岁的孙某育有一子,作为丈夫的项某好逸恶劳,整日游手好闲,全家生计仅靠妻子孙某一人在足疗店上班维持。在二人贷款买车后,项博成为“伸手掌柜”,花着妻子的钱整日游山玩水。2017年10月,项某在得知孙某傍得某富翁后,便鼓励孙某与被害人密切联系。2017年11月1日上午8时许,孙某和被害人相约在某酒店见面,项某得知后便鼓励其前往。上午11时许,孙某趁被害人熟睡之际,通过微信与项某联系。在项某的不断教唆下,孙某将被害人行李箱内的人民币40000元盗走。得手后,孙某将其中的20000元交给了项某。
孙某、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项某是教唆犯,孙某系实行犯,均应已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
检察官温馨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尊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 字丨虞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