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说明:镇江市检察院虚假诉讼案件处理小组
旁白:王华、崔成丹、凤云、张莉莉、正泰
2018年1月,扬中市检察院收到匿名举报。
举报人反映,2017年年初,因该市江洲KTV拆迁,总经理曹小年将获得800多万元的拆迁款,但此人负债累累,有50多名债权人时刻紧盯!然而,这笔拆迁款,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一次性强制执行给了一个神秘的女人。涉及上千万元的借贷纠纷,经过一次开庭就成功调解结案,并且从立案到结案仅用8天!如此“顺利”的过程,让我们团队产生了警觉:这很有可能是一起虚假诉讼案!领队检察官张澄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带队开启了对该案的调查。
经查,这位神秘的女人名叫刘彩霞。2017年6月,她向法院起诉,要求镇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如松归还1156万元借款,而证据,仅仅是一张打印的结账凭证。双方经一次开庭就调解结案,并顺利完成执行。这个曹如松,正是举报信中提到的曹小年的父亲!
已是古稀老人的曹如松面对我们的询问一脸茫然,对这起巨额民间借贷更是一无所知。他还表示,自己只是个“挂名”董事长,公司和KTV的具体事务都是其儿子曹小年一手经营。
真相就在眼前,我们却在刘彩霞这里碰了钉子:刚开始她东拉西扯,谎话连篇;后来更是拒不配合调查,找各种托辞拒绝接受谈话;到最后直接关掉手机,玩起了“失踪”。几番联络无果,我们再回过头找曹小年的时候,曹小年居然也离奇“失踪”了,手机关机,公司、家人均不知他的下落。
几番苦寻无果,案子就此陷入僵局。团队成员小丁和小李不觉有几分泄气,甚至因为举报信是匿名的,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张澄华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一边向院领导汇报寻求帮助,一边给团队成员鼓劲儿:“的确,匿名举报,我们是可以不管,但这事关50多位群众的切身利益,曹小年欠他们3000多万,甚至有一部分是他们的救命钱!半年了,我们走了那么多银行、商场、超市,见过那么多心急如焚的群众,现在就差最后一步了!”同时,她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检察长向镇江市检察院汇报以后,争取公安的支持,刑民联动,曹小年肯定跑不了。
的确,这起案件,突破口就在刘彩霞。只要有了她的口供,案子就可以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对曹小年进行网上追逃,所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不该管的事情少管,曹小年的案子法院都执行了,你还烦什么神啊,煮好了的饭再炒炒吃,有意思吗?”此时,张澄华竟然接到了匿名威胁电话。
“我既然穿上了这身制服,该我烦的我就要烦到底!”面对威胁,张澄华更加坚定了要将此案办成铁案的信心和决心。
关键人物刘彩霞终于现身了。她妆容艳丽、衣着华贵,满脸的盛气凌人。其实,凭借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张澄华早已看穿了刘彩霞的虚张声势。张澄华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早已暗下决心,势必要攻破这一关键人物!
起初,刘彩霞十分强硬。她一口咬定,虽然欠她钱的是曹如松,但曹小年有拆迁款。“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小李拿出早已整理好的银行流水跟她对质,指出她与曹家父子根本没有任何账目往来。
刘彩霞早有准备,她气势汹汹地反问:“谁规定借钱就一定得从银行走?我借给曹如松现金不行吗?”
这样的借口也在张澄华的意料之中。她果断甩出连珠炮般的发问:“一千多万的人民币,接近300斤的重量,拿什么装的?用什么交通工具?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又怎么搬得动呢?”
刘彩霞显然没有做足万全的准备。她表面强装镇定,内心早已慌乱不堪。但她依旧在做最后的挣扎,继续挖空心思,企图用新的谎言去圆之前的谎言。然而,辩解得越多,破绽就越大,谎言的雪球越滚越大,最终必然崩塌。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博弈,刘彩霞终于败下阵来。破罐子破摔的她索性辩称:“自己不曾从中获利半分,法律也不能将她如何。”
殊不知,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这是虚假诉讼!是犯罪!”检察官严厉告诫。
刘彩霞瘫坐在椅子上,双手颤抖捧着法条,终于明白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随后,她向检察官交代了案件真相:
原来,曹小年以父亲曹如松的名义租用房屋经营KTV,被拆迁后应得补偿款838万元。由于曹小年在法院尚有未执行案款3000余万元,涉及50多名债权人。为防止拆迁款被执行,曹小年指使刘彩霞伪造“结账凭证”,并指使其父曹如松签字确认,企图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扣除房租后,近800万元拆迁款被强制执行,进入了刘彩霞的个人账户,随后分多笔被转账、提现,最终又回到曹小年的腰包。
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我们团队查阅了曹小年在法院的所有执行案件记录,发现他在当地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有20余件,其中两起民间借贷纠纷与此案非常相似:诉讼证据都仅有一张结账凭证,却都迅速调解结案并执行到位,涉案金额分别为605万元、536万元。
这绝不是巧合!经调查,这两起案件也是曹小年一手策划的虚假诉讼案,手段与本案如出一辙。我院随即将这三起虚假诉讼案提请镇江市检察院抗诉,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决撤销3份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迷雾终被拨开,真相水落石出。曹小年、刘彩霞最终因犯虚假诉讼罪受到严惩:曹小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刘彩霞则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镇江市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最终帮助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债权人代表专门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司法诚信是维护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希望,持之以恒的法律监督能够为净化司法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让法律裁判惠及真正的当事人。我们更希望,为追求真相、守护民生的每一次努力,能够让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理念根植在人们心中,引导人们向善而生,向美而行!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