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微信账户的话,每个账户收180韩元/天的租金,有这样的好事吗?5月11日,广西一所中学的5名学生为了获取利润,向骗子租赁了自己的微信账户,从中获利。
5月11日,南宁市公安局巡警(反诈)支队民警前往学校,将涉嫌帮助骗子“跑分”洗钱的5名学生抓获,现场缴获涉案手机5部。
据民警介绍,该校学生蒋某清利用课余时间,通过一款兼职软件找兼职赚零花钱,今年4月初,蒋某清在该兼职软件上看到有人发帖,称可以高价租用微信账号,蒋文清通过发帖信息上的QQ号添加“小飞”为好友,“小飞”承诺,租用的微信账号,每个180元/天,以日结的方式进行。
警方缴获5部手机。警方供图
之后,蒋某清通过招募其他同学加入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蒋某清在将微信账号出租时,还发展同班的潘某领、冯某武等4名同学参与,以每个微信账号每天70至150元不等的租金租用4人的微信账号,再以180元的价格转租给“小飞”。
对方每次租用微信账号,都是通过发送登录微信的二维码给他进行扫码登录,每次使用结束后,用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结算租金。
至案发时,潘某领等五人通过租赁微信账号,共获利700余元。
目前,蒋某清等5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5名嫌疑人被抓获。
警方注意到,当前骗子会打着“网络兼职、低投入、高回报”旗号,吸引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出租出借支付宝、银行卡和微信等账号,为诈骗犯罪“洗钱”,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帮助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警惕“跑分”陷阱,不要轻易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记者卢荻
通讯员 施文
来源: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