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新房的那一刻
幸福感爆棚
高兴的是,还不到三秒钟。
周围人看我的眼神发生了变化
“这个房间他也敢住吗?单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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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天听说几年前一对情侣在这家自杀了,可以要求退房吗?我该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
A1: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直接向中介或房东询问该房产,也可以在房地产公司、居委会、邻居处确认该房屋及其小区是否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若情况得到证实,你可以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虽然不影响房屋在物理性质上的使用,但购房人对此产生忌讳也属于人之常情。发生该情况通常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购房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对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重要信息予以披露。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隐瞒重要信息,则卖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那么你要求撤销合同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建议你可以先与中介或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相关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同时搜集能证明房屋真实情况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合同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这一权利将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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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贷款拿去炒股,并在银行设置女方为紧急联系人。现在男方炒股亏空没有钱还银行,这个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A2:
根据你的描述,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炒股,并且为了炒股在银行贷款,这一系列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部分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那么债权人只能要求男方个人进行偿还,人民法院也只能强制执行男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男方在银行将女方设置为紧急联系人,并留女方联系方式的情况,是男方个人的意思表示,并未经过女方的同意,不能视为女方对债务的追认,不能作为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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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邻居家孩子每天都在楼上蹦,找物业、问社区、报警都试过了,多次沟通无果,请问我起诉的话要收集哪些证据?我应该去哪里要楼上家长的身份信息?
A3:
你可以在邻居孩子跑跳时,注意留存录音录像等证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具体取证需要根据自身的诉求进行。同时,在取证时不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你可以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如果只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你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进行相应的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收集工作。同时建议与楼上业主沟通、通知物业协调,并同步注意保存沟通协商的证据。如果你想进一步主张赔偿,则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邻居的行为对你造成了何种损害以及具体损失数额。
根据相关规定,起诉时,若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则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起诉,要获得对方的身份信息,你要收集一些楼上业主能够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具体可以向物业、街道办事处等反映情况,进行沟通,询问楼上业主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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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买新房后,因为楼上装修,水管口没有堵严实,水渗透到我家,我家刚装修好未入住,房顶装修受损,我能提出哪些损失赔偿?我要楼上维修好漆面至无色差程度,若有色差就让楼上把整间屋顶重新粉刷,我的要求合理吗?对方态度很恶劣,说要么他自己动手只修坏处,不管色差;要么只出100元,我该怎么维权?
A4:
根据你的描述,若证实漏水原因确实是楼上水管口未做好造成的,你应注意保留证据,寻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出现漏水情况,你可以先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工作,然后根据漏水位置确认漏水原因。若确认是因为楼上水管口没堵严实而导致漏水,建议先通知物业协调楼上业主,并要求物业对漏水点进行第三方录音录像,进行初步判断,以便于日后维权。若小区没有物业,你可以选择自行和楼上业主进行协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你可以要求楼上业主维修水管并对你的屋顶损失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要求邻居排除妨碍尽快进行防水维修及赔偿损失,也可自行维修后,保留相关凭证要求邻居承担相关费用和赔偿损失。
关于重新粉刷房顶是否合理的问题,你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邻居对你家受损的房顶装修恢复原状。对于实际损失的评估,你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确定具体的损失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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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的宅基地被邻居建房用了十三米,他说房产证将要作废,一直拖着不予理睬。我能用房产证收回属于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A5:
首先,你已经依法办理了房产证,依据“房地一体原则”,你对房屋所附着的宅基地享有合法使用权。若被邻居所占的宅基地没有登记于房产证中,则需要另外提供权属证明,证明你享有该处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经登记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且具有排他效力,因此你的邻居无权占用你的宅基地建房。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若你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登记,邻居建房占用你家十三米宅基地,实际上是侵犯你物权的行为。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损失,你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如果你的房产证是因为到期或者因地方改革“两证合一”改颁发为“不动产证”而作废的,你应该及时申请办理新证。《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即使你的房产证作废,最终确定不动产权利的是不动产登记簿。所以只要你的房产证作废并不是因为房产在同村内买卖或宅基地被收回等原因导致物权的变动,便不影响你行使以上权利。如果你的房产证没有作废,就更不影响你行使上述权利。
感谢值班律师:
王有银(北京)
编辑 |赵言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杨立桐 张子亮
主编 | 王秀敏
来源: 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