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尾狐,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奇异野兽。根据经典传说,九尾狐是四足怪物,通体上下长着火红的绒毛。
善变化,蛊惑。性喜吃人,常用其婴儿哭泣声引人来探也。九尾狐在仙界是极稀罕的种族,很少过群居生活,喜好隐蔽于山谷,一般分散在仙界各层,许多人终其一生甚至连妖狐的面也未曾见着。
盛传妖狐具绝世之容姿,盖世之智能,而妖狐的皮毛更是珍品中的极品,其中享誉最高的又属九尾狐狸。只出没于高山严寒地带,一般小妖狐诞下一百年后既可化为人形,无一不是绝貌倾城。九尾狐的皮毛为淡若无色的淡白,眼瞳为血的深红,银白色的九尾狐,皮毛如月华般清濯明净的银色,皎洁出尘。当狐狸拥有九条尾巴之后,就会有不死之身。
九尾狐出没时有一个特征,是会有沙沙声,像是鸡毛掸子擦过紫檀木桌面的声音。因为狐狸练成人形,最难修炼的,就是狐狸尾巴!尾巴有九条,既显示了它狐媚的深厚功底,又暗示了它向人类借助阳气时的困难,因为尾巴的繁复很容易使其露出马脚。因此,其尾巴的构造恰恰符合古文化的辩证法:能力越高,麻烦就越多。汉时石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并刻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
在上古有一个夏族大禹娶涂山族女子的神话,此中牵涉一个神秘物象,便是九尾白狐。据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记载,大禹来到涂山--据考在今河南嵩县,遇见一只九尾白狐,并听见涂山人唱歌,说“绥绥白狐,庞庞九尾”,如果你在这里“成家成室”,就会子孙昌盛,于是大禹便娶了涂山氏的女孩子,叫做女娇。由于神话记载得很晚,明显加进后世思想文化观念,如果恢复其本来面貌,便是大禹在涂山娶了九尾白狐做妻子。这个人兽婚配神话背后所隐藏的文化意义,乃是涂山氏是一个以九尾狐为图腾物的部族,九尾白狐被涂山氏当作自己的祖先。由于九尾狐有这么一件很风光的事情,所以后代的狐狸精们总喜欢骄傲地说自己是涂山后裔,炫耀血统的高贵。
上古神话演义中还有一段: 过了黑齿国,就到青丘国。那些人民食五谷,衣丝帛,大概与中国无异。但发现一种异兽,是九尾之狐。据土人说,这狐出现,是太平之瑞,王者之恩德及于禽兽,则九尾狐现,从前曾经现过,后来有几十年不现了。现又复出现,想见中国有圣人,天下将太平之兆。文命听了,想起涂山佳偶,不禁动离家之叹。然而公事为重,不能顾私,好在大功之成已在指顾间,心下乃觉稍慰。在此九尾狐的出世被称为祥瑞之兆。
汉代盛行符命思想,于是本为图腾神的九尾狐也被符命化了,成为祥瑞的神秘象征符号。
在中国狐文化史上,狐的一件倒霉事也是发生在汉代,就是被妖精化,在“物老为怪”的思想作用之下,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狐狸不比龙凤麒麟,是很难保住它的神圣地位的。尽管在唐代流行狐神、天狐崇拜,但那已经是妖神了,既然是妖神就不像正神那般正经,不免胡作非为,就像没成正果之前的孙猴子一样。不过在唐代人的观念里,最厉害的天狐——九尾天狐却仍保持着正派风范。可惜九尾狐的光荣史终究是要结束的,只不过因为它神通最大比别的狐结束得晚一些,也正因为它神通最大,当它被妖精化后也就成为妖性最大的狐狸精了。
九尾狐最晚在北宋初期已被妖化了。田况《儒林公议》说宋真宗时陈彭年为人奸猾,善于“媚惑”皇帝,所以“时人目为九尾狐”,可见九尾狐在人们心目中已经不是什么瑞狐、神狐,变成坏东西。而也在这个时期,中国远古史上一个著名女人被说成是九尾狐,而且传到日本,这便是商纣王的妃子妲己。其实唐代白居易在《古冢狐》中已经把“能丧人家覆人国”的妲己和周幽王的妃子褒姒比作狐妖,当九尾狐变成妖精时,妲己这个用美色把纣王迷惑得亡国丧身的王妃被说成是九尾狐精,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妲己成了九尾狐狸精,真可说是超级狐妖的完美结合。在小说中的描写,则是由元代讲史话本《武王伐纣书》开了头,再由明代长篇章回小说《封神演义》广而大之。
在《武王伐纣书》中,吸尽妲己魂魄元气骨髓而借其空皮囊化形为妲己的是只“九尾金毛狐子”。妲己的结局是在武王克殷后被姜太公用降妖镜逼住现出原形,然后把她装进袋子用木碓捣死。之所以费了这么多周折,原来是因为行刑的刽子手让她那“千妖百媚妖眼”撩拨得下不了手。
从九尾狐涂山女到九尾狐妲己,九尾狐的神圣和光荣彻底丧失了,九尾狐成为最淫最媚最坏的女人的象征。《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大老婆吴月娘骂小老婆潘金莲是“九条尾的狐狸精”时,就是十分刻毒的咒骂。
九尾狐,最早是出现在《山海经》。“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南山经》),“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形象(按照正规说法,狐,狸是两种动物,只是人们叫习惯了,统称狐狸,而只有狐有仙气,狸似乎只是俗物)。
《魏书·志第十八·灵征八下》当中记载道,在各地现身的异兽里,狐狸占据了很大篇幅,这是某种瑞祥的征象么?似乎有些让人不解。在白狐、黑狐、五色狗的交错身影里,仅从“肃宗正光二年三月”开始,计有:“南青州献白狐二;三年六月,平阳郡献白狐;八月,光州献九尾狐;四年五月,平阳郡献白狐;孝静天平四年四月,西兖州献白狐;七月,光州献九尾狐”等等记载。到了元象元年四月以后,九尾狐好似集体行动一样,突然密集地从人们的视线里穿行:“光州献九尾狐;二年二月,光州献九尾狐;兴和三年五月,司州献九尾狐。”这么多“献宝”的案例,动机不外乎是以此来佐证皇恩浩荡并获得宫廷的赏赐,九尾狐不幸再一次成为了体制的晴雨表。
对此,还是北周皇帝睿智一些。 《北史·周本纪下第十》记载道:甲子,郑州献九尾狐,皮肉销尽,骨体犹具。帝曰:“瑞应之来,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时序,州海和平,家识孝慈,乃能致此。今无其时,恐非实录。”乃令焚之。
按照正史的深意,这一个案进一步反映了皇帝的实事求是作风。只是,焚烧之后的九尾狐,尸骨不存,但媚术已然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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