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租赁V信加上我,6点前结账”,“正规兼职,每天50韩元至300韩元”,暑假期间,学生班或兼职集团经常出现类似的兼职广告信息,诱导学生借用微信。
大二学生张垒(化名)在看到这类信息后,按照每小时10元的价格租出微信,租期结束后发现,自己微信账号被封。此外,还有学生提及,出租后发现微信被盗。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出租微信号产业链条上,账号被租用后会发布各类广告,甚至包括色情、赌博等内容,报酬会根据租用时长和发布内容等计算。
一位租用人员坦言,为了让更多人加入进来,他们也会招募学生做代理。
今年7月12日,武汉警方曾发布信息称,目前正在办理一起利用租借微信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警方认为,案件中出租微信号的高中生属于诈骗行为的共犯,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名学生出租微信号后,账号被封禁。手机截图
学生误入出租微信陷阱,账号被封
“租赁你的微信号,每天妥妥进账百元”7月28日,张垒在校园兼职群里看到这样一条兼职信息。
张垒告诉新京报记者,沟通中对方承诺,按租用时长付费,每小时支付10元报酬,只用来发布正常的宣传广告。“我的微信好友只有200多人,觉得能赚点钱,就把微信账号和密码给了对方,让他租用1天时间。”
7月29日,租用结束,张垒再次尝试登录微信时,发现账号已被平台封禁。同时,租用微信的人员也已经联系不上了。
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和张垒相同经历的学生不在少数。
小丽(化名)是一名高三学生,据其介绍,早在3年前,她就看到租借微信的兼职广告信息。
“当时是我同学先出租的微信,我就一起加入了。”小丽提到,出租前对方也承诺,只是用来发布投票信息,不会做非法的事情。
当1天的租期结束后,小丽收到30元的租金,再次登录微信时,发现微信头像被换成网络美女的图片,但还可以正常使用。几天后她发现微信被封禁,询问同学后得知,此前其他出租微信的同学均遭遇相同情况,但都通过好友解封后,继续出租。
代理在学生兼职群中发布租用微信号的信息。手机截图
诱骗学生参与,发布赌博、色情等信息
7月28日,在名为“学生兼职”的QQ群,名为“月瑶染星辰”的网友多次发布租用微信的兼职信息。
通过这名网友,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其上线,对方自称是租用微信生意的老板,“这些在群里发布兼职信息的人都是我的代理,他们多数是学生。代理每招到50个人,就能赚到近千元的报酬。”
这位“老板”透露,出租微信的多数是学生,代理通常会宣称,使用微信是发布正规内容,但实际都是些违规广告,包括赌博、色情等内容,因此微信很容易被封号。
“当学生决定出租微信后,我才会告诉他们,如果账号被官方封禁会有赔付。”上述“老板”称,微信被封禁一天赔付100元,封禁三天赔付300元,永久封禁则会赔付更多,但要求出租的是经过实名认证的微信号。
7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以学生身份添加代理账号,同意出租微信后,被拉入一个新建的QQ群内。群成员9人,其中8人均是出租微信的学生,租用价格为每天50元。
大约5小时后,群内8人账号均被官方封禁。记者的微信登录页面显示,该账号因存在骚扰、恶意营销、欺诈等违规行为被限制登录,需要申请解封,封禁时长在1至3天不等。
微信发布提醒,律师:出租账号等同授权他人使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微信号在出租后,也会面临被盗号的风险。
网友大鹅曾多次出租微信号,但最后一次出租时,她发现账号被盗。“本来说好是出租,但对方用我的账号密码登录后,删了我的微信群,解绑了我的信用卡、银行卡、手机号和邮箱。后来我才知道,删好友是防止我找回密码,解绑是防止我申诉。”
新京报记者发现,《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微信用户只拥有账号的使用权,用户不能将自己注册的账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能租赁或借用他人的微信账号。
对于账号安全问题,微信安全中心曾发布信息称,一旦发现账号存在违规行为,微信安全系统会对其封停。而使用微信发布色情、赌博、欺诈、骚扰、广告等违规信息就会被限制使用,不法分子往往需要大量的账号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用户将自己的账号租借出去,可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网络黑灰产业的运作中,也可能会被盗用,直接损害自身及亲友的切身利益。
此外,7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及,督促相关企业强化APP个人信息保护,及时整改消除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和骚扰用户等问题,净化APP应用空间。
对于租用微信涉及的法律问题,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如果是因为一定的报酬将微信租借给不法分子,可视为将微信授权给对方使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严重的甚至可以被认定为不法分子的同伙、帮助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建提醒,微信号关系着隐私和安全,将个人微信出租给他人,不仅可能导致隐私泄露、财产损失,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使其承担额外的债务,影响征信。
学生因出租微信被查,警方:涉嫌诈骗
今年7月12日,武汉警方曾发布信息称,武汉市青山区公安民警办理了一起利用租借微信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其中出租微信号的人被警方找上门,正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介绍,诈骗嫌疑人为隐瞒自身身份信息,通过微信、QQ兼职群、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租借微信的兼职广告,再用他人微信号在群里发布刷单等兼职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通过实名认证的微信号,警方找到了17岁的学生小李(化名)。调查后发现,小李在网上看到一条租借微信的兼职信息,对方承诺“30元一天,对账号主人无影响”。
民警表示,小李想着不用出门,又能赚钱,自己没有任何损失,将微信号租给对方。此后,小李在账号被举报冻结后进行解封再次租借。对方利用小李的微信号添加陌生好友,诱导他们刷单,实施诈骗,导致受害人被骗6万余元。
武汉警方认为,小李为涉嫌诈骗的犯罪人员提供帮助,属于诈骗行为的共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新京报记者 刘名洋 实习生 黄莹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