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六一节,成人世界的游戏不亚于小朋友们,在各种圈子里玩得最好的是“鸡腿、星星、奶瓶、猴子”四种雨,据说集结可以召唤龙。支付宝也不甘落后,擅自在用户的名字后面加上“宝宝”字样……等等,这种方法是不是有点不舒服?从法律角度来看,又是否妥当?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将专门与法律专家协商答复。
事情的起因是酱式儿的,支付宝希望在儿童节当天来点惊喜:
还给用户们发了短信:
好吧,探员表示并没有收到这条短信,但是,不少身边人的支付宝账户的名称被“默默的”改掉了,有的名称还是比较萌的,比如:
有的有些蒙圈,比如:
但是碰到一些特别个(qi)性(pa)的名字,加上宝宝就没法儿看了好伐,比如:
还有个名字貌似快成了网红:
很多被叫成宝宝的用户表示“不高兴了”,但很多宝宝也表示,这种营销“深得朕心”,用户们分庭抗礼成为两派:
吐槽派:涉及侵犯隐私,“绑架”用户自由。
“今天可以没得到用户授权就修改昵称,明天是不是还可以修改其他的东西?”。-——启明星辰副总裁shotgun
当今社会,个人自主意识越来越强,昵称这个具备高度个人意愿的信息随意被修改。这不是随便改个昵称的问题了,往重了说是支付宝的权利高于个人主权,严重侵犯个人自由。——杨阳洋
点赞派:这个运营具有创意。
这个营销我觉得酷爆了,很合我们年轻人胃口。也不知道贵知这帮吐槽的是人太老了,还是要靠着支付宝在这一天交易几千万的生意。但是世界终究是年轻人的,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创意。——奶咖
还有一些为支付宝操碎了心的网友,百度到了这种行为其实叫:
针对此事,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询问了支付宝公关部的工作人员,其表示,添加宝宝二字并不是更改大家的昵称或者网名,而是作为网名的一个后缀,支付宝想借此作为节日的一个彩蛋或者是与用户的互动,以后这种个性化的互动还会有,但可能会在技术上更加完善,也会更加注重用户的使用感受。
好吧,言归正传。其实,重案组各位探长探员的名字后面要是加上“宝宝”,基本也是喜感满满(这里就不细说了),于是探员咨询了专家,看看支付宝的这些行为是否妥当:
首先,支付宝的行为侵权了吗?
不少人表示,支付宝侵犯了众宝宝的姓名权!真是这样吗?
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网名(昵称)一般是网络用户自主决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网络平台规则,就应当受到保护。网络用户与支付宝之间的网络协议中如果没有约定某宝有权(在特定时期)修改用户网名(昵称)的权利,则支付宝的这个行为涉嫌侵犯个人用户的人格权,这种权利是介于个人姓名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一种与人身相关的人格权,既不完全等同于姓名权,也不完全等同于名称权。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姓名权有一种特质,即一般是具有家族的传承关系和与人身相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身份属性,即说到某个姓名,一般就是指某个特定的人。但是网名(昵称)一般不具备上述特性,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对应某人的身份,因此一般来说网名仅在特定(使用的)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人身属性,因此不能完全等同于姓名权。
而法律上的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的组合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人格权。
目前法律对网名(昵称)没有明确界定到底应该属于哪种权力,张律师认为,在网名(昵称)遭到非法修改时寻求法律保护方面,可以参照适用于法律对名称权的保护,即在一定范围内对网名权利予以保护,就此事件而言,支付宝上的用户的网名应当在适用范围内享有被保护的权利,不被他人擅自修改。
其次,支付宝违约了吗?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表示,支付宝与用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所作所为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那么我们看看支付宝的用户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据《支付宝服务协议》第四条 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的注册、使用和注销, 第二款 使用,
第三条: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昵称应该属于账户信息,修改昵称(所加内容并未以特殊字符显示加以区别)应该只能由用户本人或者经用户明确授权的他人来操作。”
邱律师认为,既然约定只能由用户自己更改昵称,支付宝的行为涉嫌违约。
最后,我们说说用户怎样维权?
虽然某宝的行为让有些人觉得不舒服,也可能侵权或者违约,我们怎么用法律维权呢?
邱宝昌律师认为,虽然支付宝的行为涉嫌违约,但是,是否适合诉讼要看这种行为会造成什么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用更改的名字从事违法或者犯罪的事情,那么肯定是要进行诉讼维权,追究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法律后果,用户可以根据双方当初的协议,要求支付宝把自己的网名恢复原状并要求某宝不得再擅自更改自己的名字。
张韬律师认为,支付宝的行为涉及侵权和违约两种责任的责任竞合,在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前提下,用户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来进行维权,如果用户主张支付宝违约,那么就是要求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如果用户主张支付宝侵权,并且是与人身相关的这种权利,那么要求的一般是精神损害赔偿。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