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和作品介绍了袁彩仁、女主、隆兴元年(1163年)陈思远、胡冠先、甘登文高原、军民书信等,受理平民的上诉、控告、请愿、自荐、军国大使等
袁采自小受儒家之道影响,为人才德并佳,时人赞称“德足而行成,学博而文富”。步入仕途以后,袁采以儒家之道理政,以廉明刚直著称于世,而且很重视教化一方。在任温州乐清县县令时,他感慨当年子思在百姓中宣传中庸之道的做法,于是撰写《袁氏世范》一书用来践行伦理教育,美化风俗习惯。《袁氏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篇,内容非常详尽。《睦亲》凡60则,论及父子、兄弟、夫妇、妯娌、子侄等各种家庭成员关系的处理,具体分析了家人不和的原因、弊害,阐明了家人族属如何和睦相处的各种准则,涵盖了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处己》计55则,纵论立身、处世、言行、交游之道。《治家》共72则,基本上是持家兴业的经验之谈。甚至还有置办田产,要公平交易;经营商业,不可掺杂使假;借贷钱谷,取息适中,不可高息;兄弟亲属分割家产,要早印阄书,以求公正免争;田产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类人等不可延请至家;税赋应依法及早交纳,等等。
《袁氏世范》分别从与亲人相处、自我提升、治理家庭三方面谈立身处世、待人治家之道。无论是哪一部分,袁采都力图从实践出发,从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家风家教提出最诚恳的看法。
“睦亲”部分,袁采谈到如何对子女一视同仁。他写到,为什么有些子女对父母不那么孝顺,尤其是一些长子长女对父母多有抱怨?那是因为长子长女觉得父母在面对诸多孩子时,不能平等对待自己。幼子幼女刚出生时,又萌又乖,“虽他人犹爱之”,何况自己的父母呢?但此时,也往往正是家中长子长女“损动器用,冒犯危险”、个性勃发之时。此时父母很容易“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导致对长子长女较为苛刻,对幼子幼女则溺爱有加。袁采提醒为人父母者,既然选择养育多个孩子,就应该了解子女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状态,冷静理智地对待,“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可也”。
“处己”部分,袁采谈到人到中年的自律。他写到,一些白手起家的人行至中年,事业上已有所收获,“见所作事无不如意”,变得懈怠贪婪起来,而且还以为已经拥有的一切“独能久远,不可破坏”。他们不知道,破坏自己美梦的人就出生在家中,“曰子曰孙……恨其父祖目不及见耳”。子孙没有机会感受父祖在年轻时的励精图治,耳濡目染的却是长辈们“志气洋洋,贪多图得”的状态,他们又怎么可能守住家业,甚至超越长辈呢?为进一步说明人到中年更需严格要求自己与子女的道理,袁采还讲述了一个小故事。他说,我认识的一位长者,辛苦一生,建了一所大宅院供家人居住。竣工后,他请建房子的工匠们在新屋的东厢房吃饭,并对客人们介绍说,这是为我造宅第的人;又将族中子弟安排在西厢房吃饭,对客人们半开玩笑地说,这是将来卖我房子的人。很不幸,最后被他说中了。
“治家”部分内容也非常丰富。他谈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问题,“睦邻里以防不虞”,融洽的邻里关系对于家庭建设十分重要。他举了一个反面案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从前有一位士大夫,平时仗着自己位高权重,看不起周边的邻居,甚至“残虐邻里”。有一天,仇人来烧他的屋子,杀他的家人,邻居们居然互相告诫说:千万不要去救火,如果去了,火熄之后,不仅没有功劳,这家人还要因为我们接近了他家的宅第来与我们打官司,怀疑我们盗取他家财物;“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按照宋代法律,如果邻家失火,周边的住户若不出手相救,都需要受到杖刑。这位士大夫平日不注重与邻居维持和睦的关系,导致遇到灾祸时邻居们宁肯受罚也不愿帮忙,“此其平时暴虐之效也”。
《袁氏世范》通篇闪耀着理性与温情之光,虽距今已近千年,仍值得借鉴与参考。
概述
《袁氏世范》一书的论理并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齐家的书那样古板正统,相反,袁采思想开明,甚至敢于反传统。他是从实用和近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立身处世的原则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学究那样,把“四书五经”、孔孟之道那一套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譬如,袁采的《袁氏世范》提倡家庭的成员应该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间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点。即便是家中的长辈,也要以自己超乎别人的修养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压服别人,子女也没必要屈从长辈的权威。《袁氏世范》记载的一些经济生活细节,也可补充历史的空白,如当时开化农村的借贷,往往借一还二,这种高利贷太过不仁。不过,在宋代社会,大钱生小钱的观念深入人心。《袁氏世范》卷一说,有人与兄弟子侄共同生活,他自己私财独多,怕将来被均分,就买金银之类收藏。袁采认为这是非常笨的做法。有了钱与其买金银,还不如购置产业搞经营,或者典质放债,十年中间,所得之利息必大大超过本钱。到兄弟分家时,父辈留下的那一点产业,就只是经过滚动后的财产的一小部分了,利己利人,何乐不为?
名称原由
宋代以前的家训,虽数量不少,但大多意求“典正”,不以“流俗”为然。而袁采的这部家训,却一反前人,立意“训俗”。故书成之后,他取名为《俗训》,明确表达了该书“厚人伦而美习俗”的宗旨。后来,袁采请他的同窗好友、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为自己的家训作序,刘镇在序中谈到袁采的这部书,“其言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屈,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他认为这部家训不仅可以施之于袁采当时任职的乐清一县,而且可以“远诸四海”;不仅可以行之一时,而且可以“垂诸后世”、“兼善天下”,成为“世之范模”,于是建议将此书改为“世范”,《袁氏世范》由此而得名。
对比
《袁氏世范》是中国家训史上与《颜氏家训》相提并论的一部家训著作,时人评此书“行之一时,垂诸后世也”。时至今日,《袁氏世范》不仅在中国仍受重视,而且在西方汉学界也颇受青睐,并有译本。《袁氏世范》可谓真正做到了“垂诸后世”“兼善天下”,成了“世之范模”。
如果把《袁氏世范》和《颜氏家训》等家训类著作相比较,就可发现《颜氏家训》中有很多篇幅来讲学问,全书从头至尾有很多引自经传的话,有许多是对经、史文章等所作的考证,对书法、绘画、射箭、算术、医学、弹琴等方面的见识。这些充分体现了像颜之推这样的士多才多艺或博学多识的风采。《颜氏家训》给我们很浓重的书卷气和学术特色。而《袁氏世范》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对人生世相似乎了然于胸的长者把他的宝贵处世经验娓娓道来。更多地反映了宋代士人的价值观从理想性向现实性转化,从学术上向世俗方面转化,由重理论转为重视经验以及对世俗生活的指导。
中国的历史典籍,以前大多是帝王将相的英雄史,后来又充斥斗争哲学,而实际当时百姓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的原态,反而极少涉及。《袁氏世范》这部书好在原汁原味,不仅引起当代诸多国内学者青睐,也使袁采在隔了许多个世纪以后走向了世界:如今在西方汉学界,袁采的著作引起了不少学者的重视,美国汉学家伊霈霞、墨子刻、约瑟夫·麦克德莫特和包弼德,都研究过《袁氏世范》。伊霈霞将《袁氏世范》翻译成英文出版,并著有《宋代中国的家族与财产:袁采的社会生活观》一书(此书列为《剑桥插图中国史》所附《进一步阅读书目》)。包弼德在《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一书第一章(长篇导言)中,把《颜氏家训》和《袁氏世范》进行比较研究,以论证由南北朝到唐宋中国知识分子思想观念的转型。
思想特色
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在中国家训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袁氏世范》包含有丰富的家庭伦理教化和社会教化思想,在许多方面都将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和训俗的内容、方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研究《袁氏世范》,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文明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下面就其中的伦理教化思想作些分析
(一)《睦亲》篇
在《睦亲》篇中,袁采不是说教式的提出一些条文要求,而是从人的不同性格、性情的分析入手,深入剖析造成家庭失和的原因。他认为只有弄清症结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不睦。按他的解释,即使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其“人性”也是不同的,“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俭、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拿,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既然人的禀性有如此差异,假如做父亲的硬要儿子的禀性适合自己、做兄长的硬要弟弟的禀性适合自己,那么对方未必心甘情愿。这样“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合之根源也”。况且临事之际,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非,有的认为应该先做,有的认为应该后做……这样每个人各持己见,都想让对方服从自己,必然会发生争执。一次次争执的结果,就会使彼此不睦乃至“终身失欢”。如何解决这个导致家人不和的根本问题,袁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性不可以强合。为父兄和为子弟者,居家之道应该是尊重对方的人格和禀性,而不是要对方“同于己”、“惟己之听”。二是善于反思自己。袁采提出为父者和为子者如果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处理双方的关系,待人如己,这样的家庭没有不睦之理。三是处家贵宽容忍让。袁采认为,自古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平就有高低之分,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这就要父子、兄弟、夫妇“宽怀处之”,互相忍让。
袁采在《睦亲》篇中还提出了许多调适家人关系的行为准则。比如,在父母与子弟的关系上,他提出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父慈子孝;二是父母爱子要“贵均”。这两个方面,前人的家训中虽也曾论及,但袁采的道理讲得更为入情入理、细致周到。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这样,就“无偏胜之患也”。在父母对子女的憎爱方面,袁采以自己的经验体会,加上对当时社会民风的观察,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做父母的往往偏爱幼小的子女,特别关心怜恤子女中的贫穷者,而做祖父母的则不同,他们偏爱的往往是长孙。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弄不好会成为兄弟不和的原因。故而做长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对子弟一视同仁,不可偏憎偏爱,否则“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以爱之适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应该“均其所爱”。不仅如此,为人父母者还要避免对子弟的“爱”、“妄憎”两种错误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壮无薄其爱”。只有这样处理父子关系,家庭才能和睦。
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睦亲》篇也提出了不少准则。如:分配财物要公平,不必斤斤计较;兄弟子侄同居“长幼贵和”,“相处贵宽”,“各怀公心”,不能私藏金宝,不可听背后之言;对亲戚故旧贫穷者要随力周济,收养年老而子孙不孝的亲戚,当虑后患;对孤儿寡母要体恤照顾;因亲结亲,尤当尽礼;收养义子,应当避免争端;父祖年高须早立公平遗嘱,以免家人争讼……(二)《处己》篇
《处己》篇里,袁采对家人子弟立身处世的教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处富贵不宜骄傲,礼不可因人分轻重。袁采从宿命论立场出发认为,“富贵乃命分偶然,岂能以此骄傲乡曲”?如果本身贫寒而致“富厚”、“通显”,也不应“以此取优于乡曲”;若是因为继承父祖的遗产或沾父祖的光而成显贵,在乡亲面前耍威风,那更是可羞又可怜。尤其可贵的是,袁采批评了一些势利人的做法。这些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
其二,人贵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袁采认为,忠信笃敬、公平正直是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最重要的“取重于乡曲之术”。但是,他对忠信笃敬的解释与传统的解释很不相同,尤其是“忠”。他说:“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益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
其三,严己宽人,过必思改。袁采认为,对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这一做人的重要准则,应该自己首先做到,然后才能要求别人做到。所谓“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他认为,人不能无过,但过必思改。同时要宽厚为怀,以直报怨,不要计较人情的厚薄。若“处己接物,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他还告诫子弟,要见得思义,以礼制欲。
其四,谨慎交游,近善远恶。在社会交往方面,袁采要求子弟近君子而远小人,但不赞成有的人家为防子弟从事“酒色博弈之事”而“绝其交游”的做法,认为这样不仅会使子弟缺乏社会阅历,“朴野蠢鄙”,而且一旦“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会干出更大的错事。不如“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知愧而不为”。这种积极疏导而不是消极防备的方法,可以不断增强年幼子弟对不良行为的抵抗能力。
其五,处事无愧心,悔心必为善。这是袁采对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的见解,他说:“今人有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见不闻,安然自肆,无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神之聪明不可掩。凡吾之处事,心以为可,心以为是,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处事,心以为不可,心以为非,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这种见解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却以朴素的语言,通俗地阐释了在中国道德修养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慎独”思想,因而更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接着,袁采进一步表述了活到老修身到老的思想,这就是常具“悔心”,不断反醒自己,长善救失。他指出:“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贤德之进,所谓长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谓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
除了上述待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之外,袁采还告诫子弟家人注意日常举止、言谈乃至服饰方面的小节。诸如:言谈和颜悦色,不可“颜色辞气暴厉”;经市井街巷、茶坊酒肆应举止端庄,遇到醉汉宜即回避;衣饰应整洁干净,“不可鲜华”、“异众”。
(三)《治家》篇
《治家》篇所论家政管理几乎涵盖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仅举部分,便可窥见袁采治家训俗的良苦用心和可贵的人道情怀。
家庭安全方面。从安居才能乐业出发,袁采将家庭的安全放在家庭治理的首位加以强调。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袁采指出四点:一是宅舍坚牢。墙垣要高厚,藩篱要周密,门窗要牢固。二是山居须置庄佃。若是住在山谷村野僻静的地方,要在附近盖些房屋,请一些人口多的朴实人家居住,以便有个照应。三是防盗防火,多加巡视。四是家人尤其是年幼子弟的人身安全。袁采嘱告家人,不要让小孩戴金银首饰,以免被贼人图财害命;不要让小孩单独到街市上去,以免被人诱拐而骨肉离散。至于其他一些危险的地方,都要注意,“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
奴婢和佃户的管理方面。一般有家训传世的,大都家道富殷,至少也是中产之家,故而都雇佣奴婢供其使用,土地也租给佃户耕种,这就牵涉到对他们的管理问题。对此,袁采花了不少笔墨谈论。他认为雇佣仆人,要选那些“朴直谨愿、勤于任事”的,不要用“异巾美服、言语狡诈”的轻浮之人;雇用奴仆最好是本地的,外地的要问清来历,并经过中间人签订契约。对待奴婢要宽恕,有过错要多教诲,不可动辄鞭打辱骂,即使犯有奸盗等罪,也要送官府治罪。要关心奴婢的生活,“衣须令其温,食须令其饱”;奴婢的住处要经常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奴婢有病应送外医治。雇用女仆年满要送还其家人。袁采深知佃户的辛苦劳动是自己的“衣食之源”,因而要求家人体恤他们,视同骨肉,“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礼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
乡亲邻里关系方面。袁采提出邻居间要和睦相处,平日多加抚恤,有事相互照应。不要让自家的小孩损坏邻居的花果树木,不要让自家的牛羊鸡鸭践踏、啃啄邻居的庄稼。乡里有造桥修路的公益事业,要尽力予以资助。
其他家政管理涉及伦理教化的方面还有:置办田产,要公平交易;经营商业,不可掺杂使假;借贷钱谷,取息适中,不可高息;兄弟亲属分割家产,要早印阄书,以求公正免争;田产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类人等不可延请至家;税赋应依法及早交纳,等等。
三
袁采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官僚、士大夫,所论睦亲、处己、治家之道,不可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不可能不带有阶级的偏见。《袁氏世范》中的缺陷和糟粕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富贵命定的人生观。袁采认为“富贵自有定分”、“死生贫富,生来注定”,都是造物主的安排。世事的变更,家族的成败胜衰都是“天理”的规定,“人力不能胜天”,所以人应当顺应天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
其次,主张因果报应的轮回说。袁采宣扬善恶报应的观点,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处己》)。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从劝人向善、增善少恶的目的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尽管袁采是个有神论者,但他同时认为,如果人做坏事而祈求神灵的庇佑,也照样要受到神的惩罚。由此也可见其劝善的良好愿望。
再次,鄙视奴婢下人。袁采毕竟是地主阶级的官吏,他的家训中尽管要求对仆人多加关心,但始终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下等人。他说“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戾背违”,他们“性多忘”、“性多很”(《治家》),因而不能委以重任。他要求奴仆当使饱暖,还是为了“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治家》)的自家利益;他要求不可鞭挞奴仆,也是怕出意外。尽管如此,比起那些不将下人当人看的吝啬、凶狠的地主来,袁采还算是比较开明和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