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通过微信群添加张某,编造悲惨的身世获得同情,两人从未见过面,张某一年借了25万多韩元没有回来。
日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许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许某今年30岁,四川省人,无业,文盲,2013年曾因犯抢劫、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2017年底的一天,许某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谎称自己叫“林强”,通过微信群添加远在许昌的女子张某为好友。此后一年的时间内,许某虚构“自己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等说法,编造“自己生重病”“办理住房贷款送礼”等理由,骗取张某的同情和信任,不断向张某“借”钱,后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向许某转款。除去许某归还的极少部分欠款,张某共计向许某转账253275元。赃款许某用于个人挥霍。
张某报案时称,许某用悲惨的身世骗取自己的信任,一开始还能返还少部分借款,在后期谎称要买房的过程中,甚至以成都大雨封路,办理住房贷款当日截止,需要租直升飞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理由蒙骗自己。张某也怀疑许某是在说谎,但当她想要回钱财时,许某以自杀相要挟,称其死后张某一分钱也拿不到。就这样,张某越陷越深,直至血本无归。
7月14日,魏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查机关指控许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审理该案的法官提醒,以“租直升飞机”这样荒唐的理由借款我们一定很难相信,但随着步步为营设下的圈套,很多人就会失去判断能力,最终被牵着鼻子走。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智,当对方频繁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