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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微信群名字』个人组织放生微信群合法吗?

时间:2023-03-21 15:05: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看到“释放”的警告记者孔良龙门/苏普“鱼又回到水里,心中的烦恼也消失得一干二净。是快乐的芳生。

”10月的一天,林月芳(化名)在微信朋友圈里写道。几张配图显示,人们正将装在十来个泡沫箱的鱼、泥鳅、田螺一股脑儿倾倒进漓江。

这则消息得到八十多个的点赞。林月芳说,这些点赞的人中,有多半是没空来现场,但以随喜的方式参与了这次放生活动。

放生,这个中国自古有之的习俗,体现了人们一心向善、保护自然、爱护生命的精神。但随着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社会上越来越大的放生需求,却也引发了林业、渔政管理部门的担忧。

因为,一旦缺乏科学的指导和约束,满怀善意的放生行为,很可能会让善举走向违背其初衷的另一面。

去年9月,一个爱心组织在放生活动现场拍下了这张照片。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宛玉剑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鳄龟,属于外来入侵物种”。(资料图片)

日益升温的放生热

在漓江水面巡查,是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宛玉剑的日常工作。在他的记忆里,漓江边的放生活动是从2000年以后开始多起来的。“以前来漓江边放生的,多是个别市民或有外地游客,这些年,民间组织的放生活动渐渐占到了主流。”

林月芳女士,就是本地一个爱心放生组织的管理者。

10月初的这次放生活动,林月芳白天忙前忙后,晚上回到家还要着手统计当天放生的种类、数量、捐资者名单、金额等等数字。反复确认后,一份详尽的放生活动记录上传到了QQ群里。“参加的人越来越多,活动的组织也就越来越正式。”林月芳说,这个爱心放生QQ群创建只有不到5年的时间,而人数从最初的不足10人,壮大到现在的近百人。这些人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有做生意的老板,有上班族,也有在校的学生。”

人数一多,原来很随性的放生就慢慢变成定期的活动,平均每个月一次。每次放生的规模,也在水涨船高。林月芳说,刚开始,他们一次放生的筹资金额也就几十元,去菜市场买点鱼、虾,用塑料袋就可以拎着到江河边放生。现在,一次放生筹资的金额常在几百、上千元,“从摊贩那里直接连水箱一起端,然后开车送到放生点。”

“我们这些人聚在一起组织放生,有的是出于保护自然珍爱生命的态度,有的是出于佛教主张的慈悲救度的理念。”林月芳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早在八九年前就开始自己买一些鱼、鸟放归自然,“看到一个个生命从自己的手中得到自由,就觉得很欢喜,而且这也是在行善。”

“放生”一词,典出大乘佛经,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在佛教传统中,将被捕获的鱼、鸟等生灵类放之于山野或池沼之中,使其不受人宰割、烹食,便称为“放生”。

在互联网的各种交往平台上,类似的爱心放生组织在桂林还有不少。林月芳女士所在的这个放生组织,规模其实还算不上大。

桂林的一个爱心放生组织,甚至有专门的网页记录每一次放生活动。记者查阅记录发现,这个组织每个月都有三五次放生活动,其中上个月就在木龙洞附近组织了4次。多的时候,捐资者有两三百人,放生采购金额也在四五千元。

对于这种越来越热的放生现象,林业和渔政部门却有着共同的担忧。因为,一旦缺乏科学指导和约束,满怀善意的放生很可能走向违背初衷的另一面。

到底是放生还是“放死”

市区东郊的尧山,是爱心组织放生鸟类常去的地点。而这里,也是发生鸟类异常群体死亡最多的地方。

今年1月,市民林先生带着家人去尧山游玩,快到山顶时,看到一大群麻雀在路边叽叽喳喳。起初,他还为能近距离看到麻雀而欣喜,但很快就发现有些不对劲——— 走近一看,地上躺着很多麻雀的尸体。林先生打听得知,不久前,一个爱心组织在这里放生了大量麻雀。

桂林一爱心放生组织的负责人贺先生对这一事件有所耳闻,“当时放生的麻雀有2000只。冬天天气太冷,这些家养的麻雀一下子放到野外去,没有筑巢的条件,再加上山上湿冷,羽毛沾水以后都冻僵了,所以造成了这样的后果。”

家住尧山山脚的挂子山村村民老周,经常骑着电单车上山装泉水,也见惯了前来放生的人。“多是开着车来的,笼子一打开,里面的鸟扑腾着往外挤。一年,总能撞见好几次。”老周指着山道旁一处缠绕着彩旗的树林告诉记者,这些彩旗应该就是放生者挂上去的,以作为一个固定的放生点。

今年3月,在这片缠绕着彩旗的树林下,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的工作人员又发现大量麻雀尸体。

“接到消息,有大量麻雀死在那。我们就穿着防护服去采样、送检,以排查是否为禽流感等疫病所导致。”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心里清楚,这又是盲目放生所导致的悲剧。后来的送检结果也证实,群体死亡原因并非疫病。

“如果缺乏科学的指导,麻雀被放生后的存活率并不会太高。”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这位负责人分析说,用于放生的麻雀大多是从市场上买来,被圈养在拥挤的鸟笼里时间久了,身体状况并不好,再加上突然面对新环境的惊恐,很多都飞不起来。“即便是能飞走,这些已经习惯人类喂食的鸟,也很可能已经丧失野外觅食的能力,难以存活。”

“很多人以为将笼子里的鸟捧在手里放生,就是行善积德,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要将鸟类顺利地放归山林,首先要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以判断其是否有在野外存活的能力。

“除了存活率,还要考虑其是否携带疫病以及物种的环境容纳量。”这位负责人说,拥挤的鸟笼很容易滋生、传播疫病,而携带疫病的鸟一旦被放生,可能会危及更多野外的鸟类。此外,物种数量一旦超过环境容纳量,也会影响原有的生态平衡。

这种生态威胁,也发生在我们的母亲河漓江。

市场里待售的谷雀。因为常被用来放生,它又有另一个名字——— 观音鸟。

对自然生态产生威胁

这些年,渔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放生,都会多留一个心眼,看到放生的品类里有外来物种就会进行劝阻。前两年,渔政执法支队还曾处罚过将巴西龟卖给游客放生的一个景区。

但要想全面禁止外来物种的侵袭,更有赖于放生者的关注和自觉。

去年9月,一个爱心组织将一组解放桥下放生现场的照片发在本地论坛。照片里,一只等待放生的龟,头尾都长有褐色的肉刺,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宛玉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鳄龟。”

鳄龟原产于美洲,后因其观赏价值高,适应性强,被国内龟类爱好者和商家引入。这种古老的爬行动物,曾由于人类的猎杀失去栖息地,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易危物种,但和巴西龟一样,它并不适合在漓江放生。

几年前,渔民就从漓江捕捞起过鳄龟,这让宛玉剑着实担忧了一阵,“鳄龟是食肉动物,它会吃鱼类、螺、虾、水蛇等生物,伤害本地水生物种。由于其繁殖力强,在本地水域内又没有天敌,一旦泛滥起来将难以遏制,从而打破现有的生物链,威胁漓江的生态平衡。”

“外来物种带来的威胁,并不是耸人听闻。”宛玉剑告诉记者,可能因为是小规模且单个放生,目前还没有发现鳄龟在漓江成规模繁殖的迹象,但发生在临近城市柳州的食人鲳事件却应该引起放生者们的警醒。

2012年,柳州市柳江河边,一人在亲水平台给小狗洗澡时,猝不及防遭到3条“猛鱼”攻击,左手手掌几乎被啃掉一块肉。经专家鉴定,咬人鱼种是产于南美地区的食人鲳,俗称食人鱼。

时间更近的一起案例就发生在本月。据媒体报道,近来,柳州河东公园喷水池中人工放养的几万尾观赏鱼莫名其妙地不断减少。10月23日,谜底揭开——— 工作人员从水池里捕获一条重约3公斤的鳄雀鳝。具有极强破坏性的鳄雀鳝原产于中北美洲的墨西哥湾,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工作人员分析,很可能是人为放生所致。

如果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那放生还可能导致的基因弱化则容易被大多数人所忽略。

2009年开始施行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增值放流的亲体和苗种除了应当是本地种外,还有着“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等要求。

“这些要求,都是有着科学依据的。”宛玉剑解释说,菜市场里待售的鱼大多是吃投放饵料,在相对封闭的水域环境里长大,其生殖、抗病能力都无法与野生鱼类相比拟,而且体内可能还有禁用药物残留。这些鱼,一旦被放生到漓江繁衍生息,很可能会导致漓江鱼类基因的质量下降。

放生背后的买卖伤害

23日晚上,一个爱心放生QQ群里正在商议定在下月初的一次放生活动。讨论起放生的物种时,有人提议购买市场上那些关在笼子里的野生鸟,“它们原本属于天空,应该让它们重新获得自由。”这一提议,立即得到很多人的认可。

但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份爱心已经成为捕猎、交易、放生这条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而当这条利益链完成一个循环时,已经有很多野生鸟儿因为“放生”的目的而死于捕猎过程或逼仄的囚笼。

24日,记者来到环城北二路花鸟市场。在鸟类买卖区域,只要说是买鸟放生,店老板就会轻车熟路地推荐麻雀和谷雀。相比于价格不菲的观赏鸟,一只麻雀只要8元左右;谷雀身价更低,每只5元左右,适合大规模放生。

这些挤在铁丝笼里惶惑无神的谷雀,学名白腰文鸟。因为常被用来放生,它又有“观音鸟”之名。一位店老板告诉记者,观音鸟都是野生,因为大批量的购买放生在市场上很常见,所以供货渠道很稳定,“只要下订单,三五天就可以提货几百只。”

今年20岁出头的吴青(化名)是职业捕鸟人,平时以捕捉画眉鸟为主,但如果接到订单,他也会捕捉麻雀和观音鸟赚点外快。“我这一般不会囤积麻雀和观音鸟。”吴青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利润不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关在笼子里容易死。设网捕捉时,也有些鸟会拼力挣扎折损翅膀,“就只能以更低的价格卖作下酒菜。”

“如果是在雏鸟留巢期,一只亲鸟被捕捉,一窝幼鸟都难以存活。”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一位负责人说,虽然购买野生鸟放生是出于善意,但购买者却可能不知道,其购买行为无意中助长了捕猎活动。这对于这些大自然里的生命,可能并不是一种“功德”。

2015年,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香港嘉道理农场作出统计,“每放生一只雀鸟,最少有10只雀鸟在运送途中挤逼的环境下死亡”。

麻雀虽然不是稀有鸟类,但在2008年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12年,谷雀也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行善举也需要理性

有一次,林月芳和所在爱心放生组织的几个人一起去采购放生鱼类,见有人在菜市场兜售两只猫头鹰幼崽。对于是否应该将这两只猫头鹰幼崽买下放生,几个人分成两派发生争论。“最后还是没有买,主要就是担心会助长捕捉野生动物的风气。”林月芳说,这次争论之后,QQ群里就定下规矩——— 不参与野生动物的交易。

林月芳坦言,虽然他们组织放生已经有近5年时间,过程中也在尽力避免可能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但这些放生活动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还需要在这方面花更多的心思。既然是善举,就应该想方设法让结果不违背初衷。如果做不到,那最好的放生还是生活中的随手之举,比如捡起快要干涸水池里的鱼虾,把它们放入附近的水源地。”

针对现代社会放生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4年,中国佛教协会发布“慈悲护生、合理放生”的倡议书,倡导“智慧放生”、“理性放生”、“科学放生”、“随缘放生”等理念。

而关于放生,法律也在逐步规范和完善。

今年新修订并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随意放生也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就不再是追回放生动物就能了事的。”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在解释相关条款时表示,放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市场上买的外来物种的放生,如巴西龟和一些鱼类,这种放生是禁止的,而且还设定了罚责。对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给予刑罚处理。还有一种是老百姓放生一些当地物种,同样不得随意放生,而是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着眼现实,放生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隐蔽性,而执法力量却有限,监管未必能做到不留间隙。但既然放生是出于一片善意的举动,法律更多地应该是起到一种导向作用。真正的理性放生,最终还有赖于越来越多爱心人士的关注和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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