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是一名房产中介业务员。她反映,带一名客户去一个楼盘看房。现在客户买房了,按说开发商应该给她佣金。可对方说,那位客户的家人之前看过房,所以不算她成功带看。她希望开发商拿出证据。
视频:“带看”后没佣金,中介想看“证据”
楼盘名称叫君兰锦绣,在绍兴越城区北站东路上。孙女士说,他们所属的平台跟楼盘有合作。9月4号开始,她带了四组客户过来看房。
孙女士:“我找过去的,我从拆迁村把他们带过来,我们用车子把他们拉过来,车子拉过来,这个楼盘连续看了三天。”
孙女士说,10月4号,她对四组客户做了电话回访。按她的说法,有一位韩女士,目前已经确认在这个楼盘买房了,另外三组,虽然也成交了,但开发商不承认。据她了解,那位韩女士买房的总价是三百多万,根据他们平台跟开发商的约定,她能拿到总房款的2%作为佣金,有六七万块钱。
孙女士:“现在售楼部不承认这个客户是我的。”
记者:“是什么理由不给你佣金呢?”
孙女士:“现在售楼处的理由,就是说客户她老公5月份来过了。”
孙女士提供了一张照片,内容是一份“活动登记到访表”, 说是开发商发给她的,表格标注的时间是今年5月1号,有一格用红线划了出来,开发商告诉她,这就是那位客户的丈夫。在楼盘买房,也是以这位先生的名义买的。孙女士提供了韩女士的电话号码。
记者:“您有没有在这边买房啊?”
韩女士:“没有。”
记者:“中介这边说,当时带您来看的,有没有这个事情?”
韩女士:“当时哪个中介,好多中介都带我去看,所有楼盘都看。”
记者:“那您来这看房之前,您爱人有没有来这看过?”
韩女士:“好像来过。”
记者:“好像来过的,什么时候呢?”
韩女士:“我也不知道,我们都看了好多房子,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记者:“您爱人的名字,有没有在这买呢?”
韩女士:“这个你要问来干嘛呢?”
记者:“他们现在佣金的事情找到我们了,我们想跟您核实一下。”
韩女士:“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韩女士不愿多说,挂断了电话。孙女士提供了一段视频,说是之前电话回访时录下来的。
孙女士提供的视频:“你买的是几楼的?我买了14楼啊。”
孙女士:“那就是她现在配合售楼部,售楼部分她一点五的佣金。”
记者:“你们呢?”
孙女士:“我们一共两个点,我返她一个点。”
孙女士说,开发商既然说韩女士的丈夫之前来看过房,她希望对方能拿出更充分的证据。
孙女士:“比如说系统里有没有,然后他们有没有聊天记录。”
记者:“如果说他们拿出证据,证明她老公之前来看过房子,那这个佣金你就不要了?”
孙女士:“不是说我不要了,我要不来的,这个我们行规有规定的,这个确实是拿不了的,但是说她老公之前来过,这个真来过还是假来过呢,他们要给我拿证据出来。”
记者:“那个表格不算?”
孙女士:“这个表格肯定算不了的,表格我现在也可以写一份的呀。”
绍兴市美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3月份的时候我们的同事已经跟客户在接触了,包括在群内报备的图片,客户拍照的图片都有,5月份我们售楼部开放以后,邀约客户到我们售楼部来参加我们的开放活动,所有案场的活动都是用纸质签到表的形式作为登记的,这组客户跟进时间比较早,三五月份 我们项目还没有开盘,这个客户是没有所谓的线上系统这部分东西的。”
记者:“售楼处有没有给客户的返佣呢?”
绍兴市美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销售员的佣金都没有这么高,贴不了这个钱啊。”
开发商工作人员提供了两张图片,其中一张,说是他们的销售上门拜访时拍的,但表示不方便对着人拍,穿西装的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另外两人,说就是那组客户。另一张图片是微信群的截图,显示3月30号,有工作人员把这张照片发到了微信群里。
绍兴市美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当面交流的时候我们已经把照片拿出来给她看过了,她当时说了一句话,说为什么这个照片没有提前拿出来给她看,其实她是默认我们工作人员接触这组客户在先的。”
孙女士:“我啥时候说这个照片为什么不拿出来,没说过啊。”
记者把这两张图片发给了孙女士,她的回应是:
孙女士:“是她老妈家里,还有一个应该是她弟弟,外面那个应该是销售,但是我成交的那家没有啊,他们家画面没有出现。”
孙女士表示,为了做业务,她经常去那个村,所以能认出照片里的人。照片水印上的拍摄时间是10点20分,但发到微信群的时间,是10点17分。她再次强调,希望看售楼处的监控。
孙女士:“另外几组他们说没有(成交)就没有,我们既然有这个疑问,他们凭什么不给我们看监控,来证明他们清白呢?”
绍兴市美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所有信息提供过来以后,才找到了那组成交的客户,所以最终是确定了一组,其他三组是确定没有在我们这边成交的。”
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内部系统里显示,另外三组客户确实没有成交,他们没必要提供监控,这件事情,也没办法通过监控来确认。按照现在的情况,他们确实没办法给孙女士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