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社保局有关系,一次性付款就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
面对这样的好事,你会动心吗?
稳住!这是骗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期
公布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这就是其中的一种骗术
在宣某某诈骗一案中,被告人宣某某利用这种看起来并不高明的骗术,骗取了巨额钱财。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宣某某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期间,虚构事实,声称可代办“养老保险”。
以此为由,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多数为中老年人)共计151万余元。
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部分,实际骗取资金135.44万元。骗取的钱款被宣某某用于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旅行、住宿、玩乐等。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对社保养老政策缺乏了解的弱点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办案法官对此专门提醒,老年人也要多关注新闻媒体,多参加防诈宣传活动,多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
办理养老保险
一定要走正规渠道
转账汇款前最好
和儿女商量情况
多咨询亲朋好友
听取意见后再做决定
以下是目前常见的
六类实施养老诈骗的由头
以销售“养老产品”为例,不法分子假冒医学专家开展所谓“健康讲座”,以免费义诊、为老年人量血压等为幌子,吸引老年人参加。
随后“大戏”上演,向参与讲座的老年人推销保健品,“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都能治”,诱骗受害人购买,牟取暴利。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郭某诈骗一案中,被告人郭某利用这种伎俩,组建起诈骗班底,诱骗老年人上当,最终被依法惩处。
为此,法官建议,老年人在购买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产品时,请到正规药房、医院等具备合法资质的地方。
利用讲座、互联网、小传单广告等渠道来宣传,所谓的有特效、延年益寿等功效的产品,不可轻信。
当下,一些老年人担心养老得不到保障,希望手中的积蓄能通过理财来实现增长。
这个时候,一定要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在汪某某诈骗一案中,被告人汪某某等人通过散发传单小广告、在宾馆召开推荐会、投资人口口相传、带投资人实地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未经审批的“健康产业项目”。
以土地众筹并能获得股权分红为名,诱骗被害人投资,共非法集资458.88万元,案发前返还1.35万元,余款被汪某某等人私分。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诱骗群众投资,被诈骗的对象大部分为老年人,且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依法从严惩处。
建议老年人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贪图小利,打消“用小钱赚大钱”的不切实际念头,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据了解,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省法院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它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
据统计,截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养老诈骗案件37件,审结18件,判决生效罪犯中被判处重刑的占比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法官呼吁,对养老诈骗应保持高度警惕,社会公众多多关爱老年人,守护好“夕阳红”。
记者 | 李晓群
图片、视频等由省公安厅、合肥警方、滁州警方、芜湖警方等提供
来源: 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