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何方迪
1月10日上午,成都市教育局召开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新闻通气会,就市政府发布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做了详细解读,近期一系列教育热点话题均得到一一解答,包括鼓励社会企业投资民办教育、对培训机构、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招生零容忍以及“四七九”系民办学校全部“独立”等等。《措施》旨在满足市民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的现代民办教育体系,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治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1.为什么市政府要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
民办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聚集社会教育资源、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满足公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都基础教育体量大,学生规模在15个副省级城市和4个直辖市中仅次于重庆市。成都民办教育起步早、体量大,现有民办幼儿园1963所、中小学180所、教育培训机构2287所、技工院校17所、在蓉高校22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民办教育治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更加适应成都城市发展定位要求、满足市民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的现代民办教育体系,2019年底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2.为什么全面加强党建是规范全市民办教育的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抓好民办学校党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2017年,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人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切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建设教育强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2019年,全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党组织实现应建必建,全市民办学校党组织覆盖率达95%。
下一步,我市在此基础上:
3.为什么落实立德树人是规范全市民办教育的中心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是人才培养的辩证法。办学就要尊重这个规律,否则就办不好学。”由此可见,立德树人是教育的中心环节,立德树人的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过去,我们一些民办学校热衷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唯分数、唯升学,忽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措施》强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加强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不断增强师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明确“四个坚持”(即坚持德育为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坚持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坚持知行合一)和“两个严禁”(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4.为什么要加强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主要有哪些举措?
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是学校内部权力配置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过去,个别民办学校举办者私有财产和学校法人财产“公私不分”,举办者“架空”校长,干预学校办学,偏离公益属性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措施》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据了解,市教育局已结合年报年检推进全市民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委托5家法律顾问单位逐一审查民办学校章程、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成员构成情况以及学生管理制度等,以明晰和规范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法规范学校运行并降低办学风险。
5.为什么要规范合作办学?主要有哪些规定?
公办名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快速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品质。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措施》调整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办幼儿园和教研培机构等事业单位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政策,提出“三不得”,即不得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参与举办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不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已参与办学的到期退出。《措施》明确合作双方应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共同负责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开设涉外办学项目,严格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家长耳熟能详的“四七九”未来将不再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已有的“挂名”学校在办学合同到期后将改名字,去掉“石室”“树德”等字眼,完全实现自力更生。
6.针对民办学校乱收费有哪些措施?
7.针对民办学校乱招生有哪些举措?
目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8.如何加强民办学校资产监管?
9.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有哪些举措?
《措施》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法人治理方面,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在收费方面,要求伙食费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10.健全民办学校综合监管有哪些举措?
11.民办学校用地方面有哪些举措?
12.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后终止或未分类选择的直接终止,如何奖补?
《措施》明确2017年9月1日前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后终止或未分类选择的直接终止,依法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举办者可申请奖补,由当地政府或其部门按出资额及其增值(以清算当年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扣除已取得的合理回报及折算利息给予相应补偿,按不高于补偿后剩余净资产(扣除国有资产、捐赠、土地房产增值部分)的15%给予相应奖励,货币资金不足的可一次结算、分期奖励。
13.优化教育投资环境有哪些举措?
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走向世界的名片,是城市参与全球合作的核心竞争力。2019年是市委确定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同年,成都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称号。下一步优化教育投资环境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优化审批登记流程。
二是培育教育新业态。
三是拓宽筹资渠道。
四是落实税费优惠。
五是保障师生权益。
六是培育优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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