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关政策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内,药品监督管理单位在全国性药物运营公司内进行了从业药师资质评定工作中,以减轻执业药师总数不够的矛盾。3、现行政策2015年11月,为了再次减轻社会发展药房执业药师从业者不够的工作压力,原国家药监局监管质监总局政策研究室公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决策执行从业药师现行政策,并明确指出,“有标准地增加目前从业药师资质限期至2020年”,到2020年12月31此前,由历经确定的从业药师担负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的药物运营公司,视作合乎执业药师配置规定。
4、政策要求从业药师过渡现行政策仅限那时候现有的药物运营公司,新开设药物运营公司务必配置执业药师。5、未来发展从业药师现行政策仍在缓冲期,一部分药房(2015年11月20日之前开设的药房)配置的从业药师可视作执业药师,能够 判断为“按照规定配置执业药师”,该缓冲期将于2020年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