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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案最终判决

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刘海龙,1982年出生,“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31日下午,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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