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教育一直是中国国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1. 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
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 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切实保障公平入学机会,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3.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各地要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指标到校招生,促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4. 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加强组织领导等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要健全控辍保学机制,确保不让适龄儿童辍学。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证明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关注留守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加强关爱和教育资助。此外,对于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 加强组织领导的重要性
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执行通知的各项要求,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的相对稳定。在政策改革调整时,要及时向教育部报告,并开展相关宣传,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同时,要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招生行为。
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这份通知的发布,教育部门呼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广大学生提供平等、公正、优质的教育机会,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和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