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 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应保证器物完整,避免二次污染。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请注意轻投轻放。油漆桶、杀虫剂如有残留请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易破损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废药品及其包装,连带包装一并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