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精彩步法内容的《上海高原》第一名。
事件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目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录公司)
涉案作品有上诉人朱某创作的42幅书法作品,每幅书法作品旁边都有作者的签名。
朱某某委托案外人世录公司对其作品进行商业开发。看榜公司从该公司处获得授权,可将涉案书法作品用于某商业项目宣传。世录公司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看榜公司工作人员,虽可调整作品排版,但需保留作者签名。看榜公司将上述书法作品去掉作者署名后用于案外人既明公司开发的一款“定制拜年祝福”微信小程序中,其中的祝福语使用了涉案书法作品。小程序的首页截取了《大吉大利 过年吃鸡》中“大吉大利”,并有作者署名。但进入定制祝福语后作品中就不再有作者署名。朱某某认为,小程序祝福语中未署名的行为构成对其署名权的侵害,故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请,要求看榜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元、精神损失5万元、律师费5万元、公证费6,500元。
一审法院认为
涉案小程序首页已注明作者名称,后续页面的书法与首页的风格、手法相同,联系之前关于定制新年祝福的介绍,读者自然明了涉案小程序中的祝福语均为朱某某创作。小程序中的祝福语在被保存转发后,系以小程序的形式出现在接受转发的读者眼前,打开该小程序后又能在首页看到作者的署名及对小程序的简介,不会引起读者对作者身份的误认,故看榜公司的行为并未割裂涉案书法作品与朱某某之间的关系,看榜公司未侵害朱某某署名权。一审法院遂判决驳回朱某某全部诉讼请求。朱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补充查明:
1.书法作品可通过截屏或点击“保存图片”的方式保存至本地相册,可以通过发送微信好友或在朋友圈分享等方式进行传播。
2.看榜公司确认,在小程序图片中添加署名无技术障碍,因美化页面需要,故仅在首页上添加署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小程序首页中的内容只能使相关公众认为“大吉大利”这幅作品的创作者系朱某某,在使用小程序或单独使用祝福语图片时,相关公众无法知晓后续页面祝福语的作者。看榜公司在明知朱某某未放弃署名,且无技术障碍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去除署名予以使用,侵权故意明显。因此,看榜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去除朱某某署名的行为构成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遂作出改判:
1、撤销原审判决;
2、看榜公司向朱某某赔礼道歉;
3、看榜公司赔偿朱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6,500元。
【案例索引】
一审: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4民初22566号
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0)沪73民终263号
漫画仅为示意图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作者|秦天宁
责任编辑|张巧雨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