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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涉密岗位理由】“秘密法治宣传”机密工作需要知道的知识!

时间:2023-03-07 16:33: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是指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部门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控制接触和发生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业务秘密,防止泄露或非法利用,依法实施保护的各项工作。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有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根据法定程序确定的一段时间内只有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国家秘密有三个特点。一个是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国家秘密必须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第二,程序特征。也就是说,国家秘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第三,时空特征。也就是说,国家秘密必须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

什么是机密教育?

秘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为对象,进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工作知识的传播。它是党和国家宣传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是整个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保密工作是不允许的。

1、不要说不该说的秘密;

2、不要问不该问的秘密。

3、不看不该看的秘密。

4、不记得不该记得的秘密。

5、不要在非机密的书上记录秘密。

6、外交活动和个人通信不包含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不相关的人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保管秘密文件资料。

9.一般电话、明文电报、一般邮局不处理秘密事项。

10.秘密文件,参观资料,探亲,不出入。

机密守则不准10条

1.有关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随意泄露秘密。

2.非关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方法非法知道秘密。

3、不要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4、准将机密计算机访问互联网;

5、秘密u盘、移动硬盘、CD无法访问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6、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无法处理机密文件。

7、不能使用具有无线互联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机密文件。

8、不能使用没有保密设备的传真机传输机密文件资料和信息。

9、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私自留下秘密文件资料。

10.不准将机密文件资料、机密电脑带到办公室外,也不准在家处理机密文件。

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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