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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工资申报】南昌市2022年开始申报社会保障缴费工资

时间:2023-03-13 00:27: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功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从5月7日起,我市组织开始实施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期限为5月7日至6月30日

据悉,申报范围是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员、有用人单位的个体户及用人单位。2022年新加入的雇佣者或劳动者无需申报。申报期限为2022年5月7日至6月30日。用人单位可以申报本单位工作人员去年月平均工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包括江西公司在线办公大厅和南昌社会保障在线大厅(企业服务)。

员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的申报,根据上一年度员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其缴费工资申报区间范围为2021年员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2021年用于社会保险的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48元/月60%=3329元/月,低于3329元以下员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申报。如实申报全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48元/月300%=16644元/月。

用人单位申报后,社会保障经营机构根据我省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48元)的300%(16644元)和60%(3329元),批准了职工月缴费标准的上限,并从2022年1月开始进行调整。用人单位每月缴费基数由本单位保险工作人员每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决定。我省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本次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情况,系统重新批准,自动调整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进行了补后峰。

用人单位不能漏掉、欺骗、逃避报纸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报告、隐瞒、逃避,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申报。各保险雇主2022年缴费工资通过网厅“企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只能申报一次,请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谨慎操作。

网厅申报后,系统会自动处理,因此不需要社会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的缴费工资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原则上以申报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基准。《单位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表》可以直接从web大厅下载。

以劳动者缴费基数为最低标准,企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工资不一致、未及时申报的,加强审计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申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政策咨询电话:养老金、失业、工伤保险为079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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