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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资质申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互联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进货工作。

时间:2023-04-17 19:34: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材料;

(六)摄影、摄像设备清单,直播主持人、VR机器等开展网拍辅助工作所需人员设备设施清单,服务监管软件平台,仓储保管场所(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清单;

(七)已成交司法拍卖拍品宣传资料电子档2份,包括摄影、摄像、音像资料以及VR视频资料;

(八)申请机构近三年来作为网拍辅助机构与法院签订的入驻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内容)和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纳税证明复印件(九)网拍辅助工作模板、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制度、从业人员驻点安排等;

(十)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上述材料由申请机构自行收集、提交,未提交的视为材料缺失,本院不再另行通知补交;以上材料中注明须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交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本机构公章(经办人员签名),且须一并携带原件予以现场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进入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六、申请时间及地点

报名期限为30日(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止)。凡有意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17:00之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现场提交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入库工作由本院执行局组织实施;

(二)如报名的网拍辅助机构少于3家,则终结本次入库工作。

(三)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外,由本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海鹏,联系电话: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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