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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环保税申报】绿色低碳,请接受这种环境保护税热点问答。

时间:2023-04-24 06:00:0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等在内的十项具体行动。

在税收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促进和激励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今天,申税小微这就带您一起来看看其中涉及的环境保护税相关热点问答吧~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欢迎关注↓

01

居民个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居民个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需缴纳环境保护税。

02

哪些情形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一是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三是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03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有什么规定吗?

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具体是: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纳税地点为排放口的所在地;排放应税固体废物、应税噪声的纳税地点为固体废物或噪声的产生地。

04

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环境保护税的应税噪声为“工业噪声”,如果为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05

我想知道我们企业是否符合免征环境保护税,想咨询一下具体有哪些情形环境保护税可以暂免于征税呢?

一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是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06

我们是一家新办的食品生产企业,想问一下环境保护税是按次缴纳还是按月缴纳?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对一些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07

我公司排放污染物在减税优惠标准内,享受减税优惠需要如何申报?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时一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妥善保存应税污染物的监测资料、计算资料及其他备查资料。

08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类应税污染物按什么税目征收?

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扬尘类应税污染物,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大气污染物“一般性粉尘”进行征收。

09

我有一家禽畜养殖场,是否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上海规模化养殖标准暂按为:年存栏规模大于100头牛、500头猪、30000羽鸡鸭等的畜禽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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