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兔子。白白可爱。总是闹着要爸爸买兔子,还记得家里养了几只兔子。(威廉莎士比亚,《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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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集上买几只,我放学回到家看到笼子里有小白兔就特别开心,经常把手伸进去摸摸它们。长长的耳朵,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的眼睛,洁白柔软的毛,鼻子一动一动,看起来像是在对我笑。

有时候我还会把一只兔子放出来,让它在院子里玩耍,它一蹦一蹦的,因为长时间在笼子里没法活动,一放出来也跑不快,不过得时刻盯着它,怕它跑出去被狗吃了,那时候我家院子没有院墙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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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放了学我经常拿着篮子去给兔子薅草,对于兔子喜欢吃什么草都一清二楚,有的草兔子喜欢吃又有营养,有的草也喜欢吃但是好像吃了容易拉稀,有的草看着很嫩很可口,但是兔子却不吃。

它们吃草的时候我经常盯着它们看,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咀嚼的时候发出沙沙声。有次我记得喂兔子吃豆叶,豆叶里有大青虫,我故意用一片豆叶包裹着大青虫喂兔子吃,它吃了一口感觉愣住了,一脸懵逼,我为我的阴谋得逞而感到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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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兔子长大了,父亲就会把他们卖掉。因为长成个了再喂着也没什么用了,不像狗一样可以看家。

记得有一次我家的兔子被偷了,具体几只忘了,反正是所有的都被偷了,兔子长得差不多了,被人给惦记了,赶在我们卖之前给偷走了。那时候我家的兔子没放在屋里面,晚上也放在西屋旁边的棚子里了,被人偷走了父亲很生气,觉得不是外人偷的,应该是我家附近的人,那么久的心血功亏一篑了,让谁不生气,父亲跑到大街上骂了几句,就是想让偷的人听听,出出气。

记得还有一次养兔子,也挺气人的,大白天兔子在院子里,正是农忙的时候,我跟弟弟都去上学,父亲母亲下地干活,回来后兔子都不见了,笼子被打翻了,地上还有一些血迹和内脏,应该是被大狗给吃了,唉,真伤心,后悔已晚了。从那以后,我家不再养兔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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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小时候我讨厌狗,因为狗和兔子是天敌,狗吃兔子。虽然后来我很喜欢狗,但是在养狗之前我是不喜欢狗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我毕业了,上班的第一年,朋友送了我两只小白兔,我喜欢是喜欢,但是懒得养,就让他替我养着了,过了不久他说死了一只,本来是一对。

然后我把那一只拿回老家了,母亲给我养了几个月,从巴掌大的兔子养成了一只七八斤的大肥兔,母亲要卖掉,说一只兔子没什么用,也不能产崽啥的,我不想让她卖掉,祈求她多养一段时间,最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卖掉了。这就是兔子的命运吧,它不是宠物,它只是人类餐桌上的一道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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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自己养只宠物兔,想养多久养多久,可以把它抱到怀里,画面感觉很治愈,而且兔子很安静温柔,不会打扰休息,洁白无瑕,那么可爱。

每当我逛夜市、逛公园的时候看到套圈圈的地方有小兔子,都忍不住停下来,用手摸摸,拍拍照,就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