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消息,6月5日至7月25日开始申报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介绍说,在支付工资申报期间,没有设定申报上限,也不能遗漏报告。“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由总工资决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的,按规定从2017年7月开始,按上个月缴费的110%确定2017年社会保障缴费工资。
除单位外,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作为个人保管,加入社会保险的个人也要申报。
个人申报时限如果在7月25日之前没有如期处理,保险人2017年度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等级将根据本人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等级决定。个人申报期限。
新京报记者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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