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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申报方案】详细指南来了!如果向东莞申报农户,就应该这样做。

时间:2023-02-12 03:02: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

11月4日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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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建、改建、拆迁建设农户

具体该怎么操作

今天,小编带了导游来

11月5日,东莞市建设局公布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东莞市地区内农宅新建、改造、拆迁得到了全部网上批准。保健地块必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申报申请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首先要准备什么资料?

前期批准请求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家庭户口本

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令或房地产令);

大地红线地图(必须有每个点的地理坐标,新编制的红线地图还必须提供电子文件)

建议的住宅建筑计划(例如,建议的住宅和住宅基地提供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前后左右立面效果等,以及PDF版本图形文件)。

提交批准申请材料:

宅基地建设申请书(网上下载或村委会);

施工图

施工合同

工伤保险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印章);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人员、施工人员证明(印章)。

验收文件申请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全过程在线批准

该过程分为事先批准、建设批准、验收记录。

城市街道住宅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和处理机构

事先批准共25个工作日(村10个工作日(包括公示),邑15个工作日)

建设批准共5个工作日。

验收文件都是10个工作日。

1.在预批准阶段,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住宅建设的宅基地红线地图设计宅基地建筑方案。对于联排别墅的申请,申请人应向邑街自然资源房地产登记簿申请宅基地地块合并手续,确定权益分配方式,每个联排家庭的住房规模不得超过3户。

然后,申请人登录农户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网-东莞-其他特色服务)提交了住宅建设申请。经核实,市政府将发放《农房建设批准书》,审批结果将以短信通知村及申请人,并在速地震街的政务网上公布。经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有问题。

申请人可以以《农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临时水电设施。

2.在进行施工申报时,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制作施工图纸,并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应完善技术人员配置、工伤保险购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防护用品配置等农户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然后向邑街、住宅、市中心建设部、文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

邑、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收据,并出具符合条件的施工现场公示标志,注明农户工程基本情况,附上信息验证队列(QR)代码,并悬挂在申请人施工现场。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少的资料和问题。

3.农户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申请人向邑街、住宅、市中心建设部、文受理窗口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申报。邑街接收窗口开具接收收据。建设情况与批准内容一致,向申请人发放《农房验收意见表》。

申请人申报必须符合“一户一住宅”原则

“一户”是指可以申请宅基地建设的住宅区,被认定为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建造一所房子的家庭。成年子女可以单独成为住宅建设者。

“一宅”是指各住宅可以享受的农户保障权益的上限。也就是说,用于宅基地建设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总和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宅基地建设的宅基地面积的4倍。由于农民公寓面积、村改居等历史原因,在登记为国有的宅基地上建设的单个私人住宅面积应纳入农户保障权益核算范围,其中农民公寓的占用面积应根据建筑面积和项目容量。

积率进行换算。

“一户一宅”政策是指同一家庭户(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内所有建房户的户均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一宅”规定上限。

建房户申请建设农房时,镇街审批部门需通过全市农房台账对所属家庭宅基地使用和农房建设的情况进行核查。

同时,报建地块应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补办手续后,再行申请农房报建。

申请人可将可将《农房建设批准书》《农房验收意见表》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凭《农房验收意见表》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正式水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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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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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 | 全媒体记者 付碧强/文 郑家雄/图 叶洁新/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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