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厅、区县年鉴目录股:
根据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中国地方地学会印发《第六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见中智字[2019]3号,上海通网站)精神,上海市正式开展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审查活动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的范围
参考年鉴的范围是公开出版的2018年卷、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军事年鉴、武警年鉴不要求公开出版)。
二、组织领导
这次年鉴初评工作由上海市地方杂志办公室和上海市年鉴学会组织。成立了上海市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审查活动初评工作指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工作处),分别成立了省级、市县级综合年鉴审查专家组和专业年鉴审查专家组。
三、初评标准
根据《上海市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初评评分标准》,从框架结构、内容资料、项目编写、文章规范等方面进行选择。
四、日程安排
申报阶段:5月27日至6月5日;
审查阶段:6月6日至6月14日,将于6月中旬集中投票。
宣传阶段:6月18日至6月28日;初评结果在上海通网站上公示。
上报阶段:6月30日之前,将上海初评结果提交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审查活动领导层再评,最终审。
五、审查程序
省级、市、县级综合年鉴审查专家及专业年鉴审查专家组将以评分与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市、县级综合年鉴和专业年鉴,评分将根据框架结构、内容资料、项目编制、行文规范等进行评分。投票将以分数排序为基础,经过讨论后将根据配额进行投票。
上海市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审查活动初评工作指导小组审查专家组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在防止市主任事务会议通过后公布。
六、申报方法
(一)申报机构申报公开出版的2018卷年鉴。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初评申报表》(附件一)《2018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附件二),表格可从上海通网站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由申报单位盖章。不申报的编制单位也请填写《2018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
(3)申报人应当将申报表格2份附在参考年鉴1份上,送交上海市地方地方地办公室年鉴工作处。发评论年鉴都不还,存到上海通知馆。
联系方式:审查例,021-54891925
传真:021-54892706。
邮政地址:佐藤,2567号A2座位5楼(邮编:200030)。
注:相关附件请从上海通网站下载,点击左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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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历史办公室上海年鉴学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