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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来鲁申报】山东:在低危险省份,卢人员手持健康通行码,绿色码一律通行。

时间:2023-02-18 17:05: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8日电前,山东省委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市领导、省委领导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要求,统一健康通行码处理路径,旅客必须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山东应用程序、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路径申请健康通行码。旅客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地址、14天内联系公司(海外、武汉居留公司等)7项基本信息,预约后即可获得健康通行码。

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等不方便使用健康通行码的情况下,《规定》在健康通行码“家庭代行”模块上捆绑家庭健康通行码,代替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通行码,有效期为14天,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

《规定》要求,旅客申请健康通行码并收到绿色码后,无需每天报告体温,性健康通行码系统和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防疫数据库等实时进行对比验证,无异常者可保持绿色码状态。如果旅客发现健康通行码变成了黄色码或红色码,请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队,自我隔离进行。

《规定》要求,省内拥有健康通行码绿色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明亮码通行,不再进行网站码扫描和手动扫码验证。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不得收集个人的其他健康信息。员工发现黄色或红色代码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来低风险省份的卢人员必须通过“卢申报”模块切换到山东省健康通行代码,绿色代码一律通行。各地不能设定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从非低风险省份来到卢的人员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地方出省人员按照当地政策执行。海外入楼(归楼)人员隔离期满后,通过合格的“入楼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代码,经过大数据比较后自动授予代码。

《规定》明确指出,如果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可以直接拨打当地12345热线举报。多次申报的场所和单位将追究责任。

闪电记者崔振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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