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00
这《关于推进新时代福建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推进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实施福建省“学习梦想”素质提高行动,实现学历和培训并重的农民、农民工计划每年招募12000名高素质农民(包括“一村大学生”)、农民工及员工参加中专以上学历教育。计划每年培训12万名高素质的农民、农民工和职员。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了推进学历提高教育的三个具体实施内容。
1.实施优秀农民学历提高工作。每年在省内选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农村社会事业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到相关农大中专学校接受非全日制中等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进行本科学历继续教育试点,每年招收300多名学生。专科学历继续教育计划每年招收2000名学生。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计划招生人数由各相关学校按需申报决定。
2.实施农民工“求学梦想行动”学历提升计划。通过工会推荐和学生自主注册相结合的形式,为需要提高学历、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提供适当的学历继续教育通道,通过在线学习、线下授予、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农民工学历水平、技术技术技能和文化素质。计划到2027年每年招收7000名学生(招生计划要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执行),福建开放大学将以开放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的形式培养。推进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符合当地需求的产业工人学历提高工作,准确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工人需求,提高当地产业工人的学历水平和技能素质。
3.实施提高专业人才学历计划。根据全省开放大学经营体系,继续实施“一村一大学生”计划,采取开放教育的学习形式,培养一支热爱农业、热爱农村、热爱农民的“三农”队伍,每年招收学生2000人以上。开设劳动模式(工匠)、新的就业形式劳动者本科、专业班,每年由省总工会选定合格的劳动模式(工匠)、新的就业形式劳动者,采取开放教育学习形式,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
《通知》指出,要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相互认识转换平台。充分发挥福建省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的作用,建立农民、农民工、职工学分银行个人账户和终身学习档案。制定“西证融通”转换规则,承认学习者已获得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证书、技术竞赛获奖证书、实践(实习)经验等非学历教育成果,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推进大学间课程相互选拔、学分相互承认、各种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
《通知》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能力。福建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确立了全省“学习圆梦”素质,推进了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了“学习圆梦”素质,切实履行了行动目标和任务。各级教育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组织要分工合作,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民的需要,做好学历教育招生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科专业学历继续教育及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的要求和条件,做好学生资格审查,努力做好学生入学、学生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教育和出勤管理。要大胆创新培养机制,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紧密结合,推进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融合。
同时要实行经费保障。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经费补助对象和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通知》(民财规定(2022) 23号)》执行。“一村一大学生”计划由福建开放大学对特定涉农专业减免三分之一的学费。农民工“九学院梦行动”学历晋升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平均分担补助经费,相关规定和补助标准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通知》(民教省〔2019〕9号)继续实施。老母(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科专业班学历提高计划由省总工会承担培养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历继续教育和各教育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谁花钱谁负责、资金使用管理违反纪律的问题。
而且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学习梦想”素质提高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组织开展并命名。
师名课、先进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新模式和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