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阅读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书上注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质量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不能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禁忌证或功能主治、用法、使用情况、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麻醉剂、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打印规定的标志。非处方药标签上印有红色或绿色“OTC”字样,可以按照说明使用。其他药物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化妆品标签上要标明产品名称、工厂名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码。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对于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必须在说明书上说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化妆品标签、小包装、说明书不能使用适应症、功效宣传、医疗术语。
健康食品标签、说明书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和夸张功能的文字,不得宣传治疗效果。要标明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功效成分或地标成分及其含量、保健作用和适宜人口、不适宜人口、食用方法、食用容量、规格、保质期、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保健食品批准文件、卫生许可文件、保健食品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