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郑州申报社保的时间】2019年郑州保险机关及保险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通知。

时间:2023-02-21 07:38: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保险机构:

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险中心函(2016) 60号)、010号。

一、申报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将参加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机构及保险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8日-2019年6月18日

三、申报内容

2018年单位工资总额、在职人员个人工资收入(2018年每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级)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收入、享受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未在我市领取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级)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收入。

社会保险费实行缴费年度,2019缴费年度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申报方法

根据“互联网社保”要求,保险机构使用“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上传电子文件进行在线申报。

没有开通Ukey的加入机构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处理社会缴费申报业务,但不能处理其他业务。(保险机构如需通过互联网办理人员保险登记变更、社会保障待遇申报、信息查询等业务,可通过金水局、中原地区、东区分局、二七分局、惯性分局或互联网办理开设UKI的手续。)。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申报

保险机构应正确填写2018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上传本单位2018年度财务年报。机关和机构必须提供电子文件,如年度财务结算报告(包括工资支出),申报成功后,保险机构必须直接打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电子签名。

保险机构申报的单位每年工资总额必须保证真实和准确,与纳税申报数据一致,市社会保险局与税务机关数据进行比较。例如,如果发现申报不真实,保险机关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由于保险种类不均、拖欠社会保险金、上传电子文件等原因没有成功,可以补充险种、处理欠费或完善电子文件后,通过郑州社会保障客户端系统重新申报。也可以去附近的分局社会保障综合窗口现场申报。

(二)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申报

参保单位通过郑州社会保障客户端系统自行申报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工资收入根据各种保险政策封底后,以本人下一次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为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个人工资收入申报口径统一按照《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叶社(2016) 10号)的规定执行。

1.员工个人2019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收入是根据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的,2018年月平均工资是员工本人必须在2018年内支付的,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列入缴费工资组成项目的年收入的月平均值。

2.2018年内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2018年月平均工资是员工本人在2018年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缴费工资构成项目中包含的年收入的月平均。

3.2019年新入职(包括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起薪月工资收入申报。

要申报4、5保险(养老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缴费工资收入金额。

(三)退休(职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

1.郑州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职级)在正常情况下无需申报。但是同一个人有两个个人号码的人需要在各社会保险局进行人员合并,合并后不需要申报个人基本养老金收入。

2.市社会保险局对享受郑州市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级)人员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信息进行比较,无需申报成功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收入。未成功联系的人员应通过郑州社会保障客户端系统上传个人月基本养老金数据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待遇部门批准的相关支付资料进行申报。

保险机关要仔细检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不相关的个人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等,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不一致的更改。

如果网上申报不能通过,可以补充资料,重新上传,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窗口申报。市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向市社会保险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申报,区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向有关分局申报。

3.享受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在其他调整地区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年金的退休(职级)人员,可通过“郑州社会保障客户端系统”上传本单位全部退休(职级)个人月基本养老金数据及《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收入申报表》、待遇部门批准的相关发放资料等电子文件进行申报

如果网上申报不通过,可以补充资料重新上传,也可以到附近的分局社会保障综合窗口现场申报。

(四)审查保险机构的保险参保情况

保险机关在申报时,各种保险申报人员必须一致,申报人员必须一致,申报金额必须一致。在郑州市参加部分险种,同时要在其他协调区参加其他险种或部分险种的未投保机构,以补充人数,补充险种。是的

如在省社保局参保的单位,在郑州市的失业保险应与省社保局参保人数保持一致。

企业原则上只能办理一份参保登记,因历史或其他特殊原因办理多份参保登记的应当先对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险种及各项数据进行添加、转移、合并后再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聘用人员、企业在不同统筹地区参保的人员应分户管理,按照人员类别分别网上申报,并且对申报的工资总额构成做出说明。

(五)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欠费处理

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在申报前补齐欠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补齐的应报送书面说明。

(六)工伤费率复核

参保单位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依据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按照行业风险档次的划分,进行费率核定。对于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核定,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的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加权计算其综合费率。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的按“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申报流程”上传资料。

(二)窗口申报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复印件。

3、2018年度单位财务年报,参保单位提供的财务年报中应明确显示年度工资总额。如《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含工资性支出)。

4、补充申报往年工资总额的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补报申请。

5、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申报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在职职工工资申报表》一式两份,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数据报盘。

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表》一式两份、个人月基本养老金收入数据报盘、待遇部门核定的相关发放资料。

享受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未在郑州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表》一式两份、个人月基本养老金数据报盘、待遇部门核定的相关发放资料。

7、参保单位工资总额中含有国家规定不应计入单位缴费基数项目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2019年单位申报工资总额确认表》、《核减人员工资汇总表》、《工资总额核减填报说明》、核减工资项目及对应原始材料。

8、参保单位部分职工在其他统筹区域参保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参保证明。

七、相关要求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涉及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申报的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应严格按照前述政策的要求如实申报。

(二)未完成以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应当首先到就近社会保险分局办理补充申报手续后,再进行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三)参保单位工资总额中含有国家规定不应计入单位缴费基数项目的需自行填报核减工资总额的全部内容,需要核减工资总额在50(含50)万元以下的参保单位携带核减材料到就近分局进行复核;核减工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参保单位携带核减材料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223、226房间进行复核。

(四)参保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业务的同时应当及时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合格、欠费未处理、各险种参保情况不一致的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劳务派遣类企业核定工伤保险综合费率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具体要求参看《2019年度工伤费率核定工作申报须知》。

八、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市社会保险咨询热线:0371-68064000

惠济分局: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电话:63639925;

管城分局:航海东路246号(城东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北角),电话:66362711;

中原分局: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和昌大厦二楼,电话:0371-67610310;

金水分局: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电话:63835406;

二七分局: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68856870;

郑东新区分局: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85960760;

经开区分局:第四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东市场,电话:66782583;

高新区分局:高新区金梭路13号(金梭路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电话:67759620;

航空港区分局: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新政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A2-2幢,社会保险大厅,电话:89909169;

上街区分局:上街区新建街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社保窗口,电话:68003707;

中牟分局:中牟县官渡大街与中兴路交叉口,电话:62119766;

新郑分局:新郑市文化北路与中兴路交叉口,电话:69950078;

新密分局:新密市西大街与平安路交叉口,电话:60880784;

登封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行政服务大厅西后院213办公室,电话:62831816;

荥阳分局:荥阳市东区国泰路与福民路交叉口,电话:60257157;

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处: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223、226房间:67887055;

市社会保险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伏牛路大厅1楼123房间,电话:67888851。

附件资料:2019年申报资料(含核减)自己搜

2019年3月14日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