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企业通过
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书
享受税收协定,
程序在这里!
经常发生在马岛的企业跨境业务,有人提出有必要帮助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议。如果你是扣缴义务人,如何帮助非居住企业申报享受税收协定?请看——
第一步
请在电子税务机关网站上单击“申报和缴纳税费”项目。
第二阶段
在左栏点击“企业所得税申报”,然后点击主界面“代扣企业所得税报告”。(在“国际税务业务包”模块中也可以找到此功能节点。)
第三阶段
进入预扣企业所得税申报界面后,填写《预扣企业所得税报告(2019年版)》,在“预扣义务类型”一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法定预扣”或“指定预扣”。
步骤 4
通过弹出已注册收集的合同信息收集列表来选择相应的合同。
步骤 5
填写扣缴义务基本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扣缴申报部分数据后,在第12行“计算税额中:享受合同待遇”中选择需要申报的合同条件。
PS:1。清单根据收入类型对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所有协定条款进行了分类,共有5个类别,企业应根据扣押申报的收入类型选择相应的条款。例如,企业扣缴德国非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时,选择“我国对外签订的防止双重征税协定和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防止双重征税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
2.对于指定扣押,没有上述相关列。如果享受合同待遇,则需要进入第6阶段,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步骤6
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后,将在主表中自动输入部分信息,并进一步列出合同名称(与任何国家签订的合同或合同)、适用的合同条款名称(对应收入类型)、取得税务身份证等其他内容。此表在逻辑上与主表信息相匹配。
PS :此表格是申报非居民企业所需的纳税协议必备表格,文件为《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6条“扣缴义务人收到:010
步骤7
确认数据正确后,单击“保存并报警”,将显示报警成功的消息。
此外,非居民企业应根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3条,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议待遇,并以“自动售货机、享受申报、准备持有相关资料”的方式处理。非国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协议待遇条件的,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可以自行享受协议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