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盖房子,获得宅基地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建造的房子将成为违法建筑。
但是,农村宅基地的取得必须具备适当的条件,必须经过政府批准,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获得农村宅基地。
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法定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有关宅基地管理的规定,综上所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一)因成年子女分户或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的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家庭分户也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不是谁都想分家就能分家的。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家庭内的成年人分户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才能处理分户,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已依法办理房产证等不动产所有权证明、公债租赁合同分户手续。
(二)办理了个人财产、礼物和继承手续。协议离婚当事人或法院判决的离婚当事人或房地产纠纷当事人具有房屋居住权,实际上居住在这里。
(三)在农村宅基地合法建房,不能进行房地产分割,但村委会证明,分户公民实际上居住在这里,已经与原户主分户居住。
同时,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的意见(试行)》,内科夫妇之间和独生子女家庭不能分家。
(2)县住房影响乡镇建设计划,需要搬迁重建。
(三)按照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以正式会员身份定居,原籍没有宅基地。
(四)自然灾害引起的地质灾害转移或避免;
(5)因为要根据国家、集体建设、转移或政策进行移民转移。
申请农村宅基地,除上述情况之一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因此,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另一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庭院和个人会馆。因此,城市居民也不能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2是申请人所在的农户没有宅基地
“一户一房”制度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所房子。因此,想要通过分户方式达到“一户多宅”目的的家庭应注意以下几点。
夫妻双方共享户籍被认定为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住宅。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的意见(试行)》,多子女家庭父母应与其中一名子女一起拥有宅基地,独生子女家庭不应单独申请宅基地。
第三,农村村民出售、出租、赠与住房后,不能再申请农户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在出售、出租、赠与住房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法律禁止出售、出租或赠与住房的农村村民重新申请宅基地,是为了真正贯彻“一户一宅”制度,防止通过出售、出租或赠与住房实现“一户多宅”的现象。
四、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此,不同省份的宅基地面积大小可能会有所不同。以湖南省为例,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耕地130平方米,使用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第五,宅基地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另一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
第六,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
amp;from=ar;x-expires=1707054146&x-signature=M%2B1WJ2AfVSJYm6xVXtUkFRalccs%3D&index=2" width="640" height="356"/>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 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的书面申请;
-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 乡镇政府收到申请后,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到场实地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有了宅基地就可以建房吗?不可以。
如果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不可以直接建房,建房还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由乡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才可以建房。当然,建房申请可以与宅基地申请一并提出。
宅基地建房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中,存在“三到场”要求,分别是宅基地申请到场审查、宅基地丈量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具体而言:
第一、乡镇政府收到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后,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到场实地审查;
第二、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第三、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通过验收后,农户才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并不严苛,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流程也并不复杂,但是,在实际申请宅基地建房过程中,即使申请人完全符合宅基地建房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倘若不付出“几两碎银”,恐怕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过程也并不会如法律规定一样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