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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还款申报】在江苏徐州的一名男子不还44万韩元,不接法官的电话,无视法院执行通知,汇款说银行用完了钱,但6万韩元的香烟被揭发。

时间:2023-02-22 07:02: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张先生,如果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你的民间贷款纠纷,本院向你发送执行通知手续后,你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或不向本院申报财产,如果现在依法制定程序,本院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15天。”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何忠文向执行人张某发送了拘留决定书。

据悉,被执行人张某欠王某44万韩元,但不履行法院判决,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财产令报告等相关手续,要求张某在接到报告财产令后3天内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但是,执行手续转交后,执行人张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没有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也经常吃“闭门羹”,态度恶劣。

对张某的银行流水进行查询后发现,执行间警察最近发生了20万韩元的收入,但迅速转移。最近,执行局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执行中向法院拘留了张先生。被医院拘留的张先生显然不同意,态度蛮横,花言巧语地开口了。据悉,在这20万韩元中,有2万多韩元被用于偿还别人的债务,其余的都被浪费了,没有说明财产的下落。但讽刺的是,当执行警察搜查住处时,发现了340多支香烟,总价值约为6万元人民币。因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景,张某被依法拘留。

直到被拘留,张先生才后悔。执行警察举报张某时,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可以告知其法律后果,依法追究拒绝不生效的法律判决的刑事责任。张某流着眼泪深刻地意识到自己不真诚地履行财产申报的错误,彻底改正战备,如期信守诺言。拘留期满释放后,张某自愿偿还部分债务,并与王某就余款达成了协议。因此,法院以从轻处罚的方式罚款5000韩元,做出决定后,张某自愿缴纳了所有罚款。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情况并不少见,最常见的是拒绝财产申报或拒绝虚假申报。执行法官郑重警告幸运的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如果执行人未履行根据执行通知确定为法律文书的义务,则应在收到当前和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财产情况。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执行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关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并拘留。

张先生的这种做法是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和对执行权威的漠不关心,并将导致相应的惩戒措施。开区法院告诫心怀侥幸的执行者,藐视权威,尝到苦果,如实申报财产,忠实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道。

资料来源:武汉早报在最高人民法院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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