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申报土地预审】通知!年底前全省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定意见书。

时间:2023-02-26 13:26: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半岛记者刘洪俊

最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明确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以“多心一体化”的方式实施需要同时处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用地意见书两项的建设项目。市、县(市、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初审、审查和审查工作。通知书表示,截至2019年底,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并处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定意见书。

根据通知书,统一申报资料将合并申请表格。整合优化申请书、一张申请书、一套申报材料,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审合一”申请表》。申报机关根据申请资料目录组成一套文件,相关项目根据保密要求实施线下纸质资料申报运行。

同时,规范“一创接收”,优化在线申报。通过建设事业地预审和选择意见书“多审一体”申报资料,通过行政许可事项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在建设事业所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账户入口处上传文件资料。属于市级批准,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后上传市级主管部门。属于省级批准,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在一级一审后上传省自然资源厅。

并且进行一切审查,严格执行土地政策。项目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包括现行各级法定规划)、是否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是否遵守空间使用控制政策、是否遵守土地使用标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情况审查、建设事业用地预审

另外,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开展论证。根据有关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进行考察论证,同时省厅要进行规划用地论证的,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一次论证会,组织其他专业领域专家、有关部门、有关处室人员,充分论证项目选址、占用和补充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占用耕地等问题,形成专家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最终,共同实施凭证,统一规范出品。在相关法律法规未修改之前,分别印发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事业用地选定意见书,统一发布审批结果,选择用地意见书中的用地预审意见书、有效期等相关规定不变,自然资源部的新规定除外。“多心一体化”事项由同级处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用地意见书要一并批准,一起参展,一起送达。在不同层次处理的情况下,首先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意见书的发放手续,然后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上传到上级主管部门,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只申请了一个问题的建设项目,仍然只需按照本程序申报,填写申请书上相应的项目,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由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做出相应的审批结果即可。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