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6月22日报道,天安调查显示,快手公司5月8日增加了行政处罚,处罚理由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制造了虚假计税依据,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存在利用虚假个人所得税身份信息的行为,虚热费用38341.88韩元。此次处罚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机关决定,文件编号为《轻海税罚款(2021) 101号》,罚款3万韩元,处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机关。
据“天安调查”显示,今年以来,快手公司已经受到了4项行政处罚。
5月11日,快报传播的视听节目包括禁止内容,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警告,罚款1万韩元。
4月13日,快餐公司在2016年11月3日至2021年2月25日运营的"快餐"平台上运营的互联网文化机构提供包含被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16条第(7)款、(7)项。
4月8日,快手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复制、发行、演出、放映、广播、编辑、信息网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3万元罚款。
据财报显示,快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额170亿韩元,同比增长36.6%。第一季度净亏损577.5亿韩元,调整后净亏损49.18亿韩元,上一年同期亏损43.45亿韩元。
第一季度,快手公司销售和营销支出从2020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68亿元增加到71.9%,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17亿元,总销售额的比例从37.5%增加到68.5%。行政支出从2020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5.95亿元增加到18.1%,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7.03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从3.3%增加到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