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职雇佣机构,每个月都可以得到机构支付的工资。那么,单位必须在下月15日内向国库缴纳我们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或每次代扣代缴的税金,并如实向纳税人申报。那么,每个月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你能得到交税的起点吗?我给大家读一下。
我先把公式一一列出来解释一下。
本期预扣大象税额=(累计预扣应纳税收入预扣率-速算扣除额)-累计可退回税额-累计预扣大象税额
累计预扣应纳税收入=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成本-累计特殊扣除额-累计特殊附加扣除额-根据累计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
其中累计扣除费用为5000韩元/月乘以纳税人,按当年截至本月本单位任职月数计算。
比如月薪每月8000元,扣扣费5000元就是俗称的征收点,扣3保险金1金等于1000元,特别附加扣(如住房贷款、子女教育等扣)如果住房贷款符合条件,每月可以扣1000元,扣完之后还剩1000元,综合所得税率表一级不超过3.6万元。
重点是扣除费用累积。如果达到一个月的纳税标准,就要交税。如果未来几个月工资低,达不到工资标准,可以退还税金。如果前面几个月工资低,然后突然工资提高,累计扣除费用可能不交税,因为截至当年现在这个月为止,是根据本单位在职雇佣月数计算的。具体取决于工资是多少。特别高的话也会涉及税金!
介绍下一期间劳动报酬计税方法,在这个纳税预缴阶段,纳税较多,大部分涉及退税。我将收藏并在下一期间继续解释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