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养恤金待遇有关的因素
1.与养恤金待遇有关的11个个人因素:
1.出生日期
2.性别
3.个人身份
4.工作时间早晚
5.等于缴费的长度
6.实际缴费的高低
7.个人账户保管额是多少?
8.退休批准年龄大小
9.有提前退休吗?
10.本市第一次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
11.参加单位的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参与的养老保险。
二、一般文件问题
1.常见问题1:
文件中问题最多的是出生日期、入职年月、个人身份、招聘时间、性别等
例如:孙某、女、灵活就业者、身份证号码421102197008160141、1991年进入工厂未具体进入工厂的月、1994年9月办理全民合同制劳动者招聘手续,缴纳15年以上后,应何时退休?工作时间是当年那个月吗?
答:她的出生日期按规定以档案记录为准,出生日期为1971年3月、2021年3月必须退休,工作时间为1991年12月。
(2)延长政策:如果孙某招生表上显示他的年龄只有23岁(这也很常见),那么如果没有具体的出生日期,她的出生日期是如何定义的?
答:出生日期是招聘时间1994年减去招聘年龄的23年1971年,结合每月居民身份证确认出生的月份是8月。如果是这样,出生日期将被认定为1971年8月,应于2021年8月退休。
2.常见问题2:
如果员工出生日期为1961年3月,且有人为变化,则工人曾于2020年3月申报退休,身份证出生日期显示为1960年3月,但招聘表出生日期有变化,未获得批准,于1961年3月被认定为出生时间,于2021年3月批准退休。
(2)时间确认:上述这名工人的出生日期是1961年3月、1981年4月,在完成招聘手续后,于1985年3月转入柴油工厂办理正式动员手续,工作时间是如何定义的?
答:他的这种情况是我们常说的“第二次招募”,在文件上被称为“重新参加”,如果以重新参加、最后一次招募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那工人应该在1985年3月工作,而不是1981年4月。
(3)政策扩展:上述这名工人的出生日期是1961年3月、1981年4月,在办理固定工人招募手续后,1985年3月在柴油机机构办理了全民固定工人招募手续,他如何定义工作时间?
答:他的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应该是全勤原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为本人计算养老金待遇时的工作时间,即1981年4月。
3.常见问题3:
男职工出生于1961年7月,1979年12月被录用为国民正式职工,其参加时间为1979年12月,其后于1983年12月入伍,退休时间为2021年7月。工作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答:这个工人的情况和工作调动差不多,军龄是和以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
三、付款情况——在城外转入付款
如果一个人在2008年7月将外地社会保险转移到本市,退休时,其文件显示为正式合同制招聘程序,那么由于合同制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实施比较早,工作人员将在全省系统中调查其总和。
同济劳动者外地缴费情况如果查询不到,将要求证明是否在1995年1月之前在原保合同制职工期间缴纳。因为这个因素与参与有关。
保职者是否有被牵制的问题,与养老金有关。该职员转入时间是2008年7月,是2007年1月1日以后转入的,因此不接受过分补助。
四、付款情况- 95年后付款
只有实际缴费没有考虑缴费年限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工作时间以最先加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缴费,缴费,缴费,缴费,缴费,缴费,缴费)按照目前的启发方法,该劳动者只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
五、确认治疗接收地-省外流动就业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是户籍所在地,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地方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到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恢复到以前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原保险地,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各保险地累计缴费年限不到10年,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汇集到户籍所在地,根据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确认待遇领取地-省内流动就业的投保人只在河南省范围内参加流动就业保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缴费不到15年
1.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缴费年限累计不到15年的,本人不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申请一次性结算的不支付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到15年的,可以将缴费向后延长到15年,办理退休手续,但不能追溯到以后缴纳的一方。
式增加缴费年限。3、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向后延续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办理退休手续。
八、其他常见问题
1.常见问题1----养老保险存在欠费
(1)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职工养老保险欠费的,应当及时申请补缴,避免影响退休手续办理。
(2)在个人不愿补缴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核销个人欠费部分,办理退休手续,但单位欠费部分还挂在帐上,是不允许核销的。
(3)即使在正常缴费的情况下,也会出现退休当月欠费而无法核定养老金的情况,这是因为税务划账到社保记帐有个过程,所以当月到帐晚造成记帐晚的,在退休的当月就无法核定待遇,影响到次月正式享受养老待遇。
2.常见问题2----外地缴费未转入
这个情况在退休审核时是比较常见的,到了退休的最后时间发现有市外的缴费未转入,这个就影响到退休审核了。提醒大家要提前掌握自己的缴费情况,有市外缴费的要尽早转入。
3.常见问题3----本市两份职工养老保险未合并
这个情况主要是在“五险合一”(2013年)之前,各区作为经办的独立主体还没有与市社保形成一张网一个库,所以有的职工存在多头参保的情况,在数据进行合库的时候会认为这是两个人,有两个社保编号,这个也需要提前进行合并,以免影响到退休手续的办理。
4.常见问题4----没有单位为我申报退休怎么办
(1)缴费职工长期处于停保状态,但到达退休年龄时,其缴费年限是满足按月享受养老金条件的,但省退休手续管理办法规定只接受单位的申报,所以造成这类人群申报出现问题。目前的解决办法是均转移到职业介绍中心以灵活就业身份,由职业介绍中心为其申报退休手续。
(2)外地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经确认在郑州,需要归集到郑州办理退休的,将外地缴费归集到职业介绍中心,由职业介绍中心为其申报退休手续。
5.常见问题5----聘用制女干部按什么年龄退休
从2016年4月13日起,从工人中选聘满十年的聘用制干部,不能再依据人法发【1991】5号选择按照干部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应和选聘不满十年的聘用制干部一样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6.常见问题6----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能否办理退休手续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只能在服刑期满释放出狱后才能申请。
7.常见问题7----退休金突然停发了怎么回事
(1)银行实行了实名制,如果退休职工退休比较早,郑州市社保系统里的数据可能会与银行不一致,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更正。
(2)大数据比对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或没有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