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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申报变更】详细报告职业病危害报告系统的危害因素。

时间:2023-03-04 02:56: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不久前,我们的推文《申报系统恢复正常,申报步骤详解》包括注册、登录、申报、打印申报单、

首先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打开申报网站,根据前面的推文《申报系统恢复正常,申报步骤详解》(点击蓝色字体查看文章)注册并登录后,第二份报告《申报单位职业病危险因素分布》(第一份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即可。

步骤第一步:打开第二个报告时,将显示以下界面:单击“添加工作场所”。

第二阶段:然后看下面的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车间名称”,接下来的“接触者人数(非重复)”可以先不填写。全部填满后会自动统计(不重复的是该工作场所的实际接触人数(例如3),然后单击“增加风险”。

第三步:下一个对话框弹出,点击“职业病危险因素对流选择”后面的下拉菜单。

第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报告的职业病危险因素所属的大类别。例如,硅尘、煤尘选择“生产力尘”、硫酸、氢氧化钠选择“酸、碱”、噪音、高温选择“物理因素如果找不到要报告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可以选择最后一个“其他危险因素”(目前系统正在修改和维护,预计后期将增加职业病危险因素种类)

第五步:以“氢氧化钠”为例。选择“酸、碱”对流,找到“氢氧化钠”,单击前面的圆圈将其选中,然后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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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接下来“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第一行就自动出现了“氢氧化钠”,“接触人数(可重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可重复 的意思是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我们还是用上面那个例子,比如:3个工人既接触氢氧化钠又接触硫酸,下面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填写就应该是:接触氢氧化钠3人、接触硫酸3人,虽然数值加起来是6人,但实际只有3人,看起来人数被重复计算了,但是没关系,最后系统进行统计的时候会自动去重,按3人计算)。

接着根据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的检测数据填写“现场浓(强)度”和“浓(强)度单位”(因浓度目前无法输入小于号,如果 检测数据是小于检出限,可填报1/2检出限 ,比如检测数据是<0.004 mg/m3, 可填报0.002 mg/m3,目前系统正在进行修改维护,后期有望解决这个问题),则完成了第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填报。然后再点击“增加危害因素”,接下来用同样的方法逐一添加并填写第二种、第三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直至 该作业场所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均填报完毕。

特别注意:填完第一种危害因素后, 再次点击“增加危害因素 ”想添加第二种危害因素时, 如果弹不出来 “选择职业病危害因素大类” 对话框 , 这 是申报系统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浏览器均不支持 ,建议使用 360浏览器8.0(含)及以下版本 即可正常弹出(目前系统正在进行修改维护,后期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七步:该作业场所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 均填报完毕后,点击“ 确定存盘”,则自动保存并返回“ 第一步 ”的界面。

第八步: 回到“ 第一步 ”的界面后,继续 点击“增加作业场所”,按照上述“ 第二步”至“ 第七步”的操作,填好第二个作业场所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按照上述“增加作业场所”→“增加危害因素”→“确定存盘”→“增加作业场所”→“增加危害因素”→“确定存盘”→……的方法,耐心的将用人单位所有作业场所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均填报完毕并存盘。

温馨提示: 如果存盘后发现填写有误,还可以点击后面的蓝色字体“ 修改 ”进行更正,或者勾选后面的“选择删除”并点击下方“实施删除”进行删除,然后再重新填报该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特别提醒:全部填报完毕,请务必认真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返回”,返回首页,打开第一个报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也需要务必认真进行检查核对。

两个报表均检查无误后,再进行 “ 打印申报表 ”,然后点击“ 信息上报 ”,具体操作详见前面的 推文《 申报系统恢复正常,申报步骤详解 》 (点击蓝色字体查看文章)。

特别注意:信息上报后是不能再次进行修改的,所以一定要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再进行信息上报。 如果已经上报后发现错误,则需要联系监管部门退回后方可进行修改,然后再重新进行上报( 监管部门那么忙,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走这一步 , 请务必检查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信息上报” )。

最后,根据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第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 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申报。”

提醒大家 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 。到此处,申报工作基本完成了,记得要去监管部门领取回执。

来源:EHS team 环境健康安全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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