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计划重大课题即将在全国公开申报。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按照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十二届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座谈会的部署进行部署,既重视基础研究,又重视应用研究,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大象
国内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社会科学研究员。
第四,申报题目
这次重大课题共确定了25个主题,每个主题原则上设立了1个项目。具体任务序列号和名称如下。
5、申报资格
(一)主题管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学术资源,有科研及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可以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并承诺信用保证。
2.作为兼职人员,由相应的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应审查兼职人员正式雇佣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责任,并承诺信用保证。
(b)主题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秀。
2.有副(含)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工(厅)级以上(含)行政职务等级。
3.有较多的早期相关研究成果,以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可以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计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
5.近三年(2017年8月20日以后)没有不良的科研信用记录。
六、主题要求
课题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课题指南》主题填写作业名称,不得违反《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直接设计作业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达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要引起模糊或争议,一般不要有副标题。
(b)结果的形式。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有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从建立之日起为6个月。到期后不能提交研究成果,不能进行撤回处理,课题责任单位应负责在接到相关通知后30天内按要求将全部或剩余资金支援金返还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宣传部。
(d)结果的质量。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脚踏实地,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努力拿出优秀的研究成果。要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要求,着眼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做好前瞻性、实践性、先导性、强有力的决策参考。
价值。(五)结项要求。课题在研究过程中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方可提请组织专家鉴定,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1.以课题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含);
2.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含)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3.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励;
4.课题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或学术效益。
七、资助标准
1.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2-20万元:立项时拨付8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
2.成果首次鉴定分数59分及以下的,作撤项处理;60-69分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一个月内申请再次鉴定,如鉴定通过,按合格等级结项并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合格并出具《申报单位承诺书》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省课题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和承诺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确认,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成果应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请人须按我部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20年8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获准立项后,《申请书》及课题立项合同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研究基础”部分仅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限报5项,与本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不要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本课题。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九、材料受理
(一)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省内集中在2020年9月10日和9月11日两天,省外的申请人可通过邮政EMS邮寄,但须确保在2020年9月11日前邮寄到我部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省内申报材料集中受理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贵州警察学院警务训练大楼二楼毕节厅。省外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550002).
(三)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纸质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单位申报汇总表》和《申报单位承诺书》各一份。
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单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若干、单位汇总表1份)。
(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我部社科规划办邮箱(gzskghb@163.com)。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六)本次省课题的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申请书》《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承诺书》和《申报数据代码表》等),须登录我部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下载。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2.本《公告》未尽事项,按《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贵州省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宣通〔2020〕31号)和我省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 人:邹 朋
联系电话:0851—8589253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0日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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