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落实高检院安置要求,结合《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内容,慎重推进,积极探索,经黑龙江省检察院批准并经大庆市检察院指导,对两起提请的涉税案件,以“运会”的方式启动了“小企业”零食。
结合事件的来龙去脉,为企业“量身定做”
洪江检察院在此次审查启动会召开前,提前联系相关企业负责人,要求对认定有罪的处罚态度及事前监督整改、调查给予协助,审查相关企业提交的合同合同合同资料及纳税申报证明,确认相关企业是否全面停止犯罪违法行为、纳税补偿及缴纳滞纳金,发现相关企业符合合规性审查条件。对相关企业进行办案影响评价,提取相关企业的工商信息、税收、就业等资料。了解行业资格、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制度设置。
该院通过业务认定,两起案件相关企业均属于小企业,在治理模式、业务规模、员工人数、资金能力、风险防范等方面与大中型企业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小企业的特点,在确保合规计划制定、实施、验收评估等基本方面的同时,简化程序,降低合规成本,从而“定制”了与大中型企业不同的监管标准的“简单”合规计划,激发了中小企业合规的积极性。
像“传染病”这样的“云会议”是针对企业的“定制”。
根据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大庆市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保证监督考察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该院决定以网上会议的方式启动本次小企业“简要”合规性审查。
这次会议由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门主任聂秀平参与,全程指导,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洪江区薛曼召集,负责案件的检察官刘汉浩主持,出席会议的施工商联四级调查员钟成贤、黑龙江省名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汉顺。
会上,专家围绕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结构、工作性质、行业特点等,深入分析了企业相关人员犯罪的原因、企业主体责任等问题,并就工作规范、制度健全等提出了建议。最终达成协议,设立3个月的监管时限,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合规计划日程完成企业塞穆尔音自行调查、员工法律知识培训、监管部门人员调整等合规事项建设。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与疫情防控事件协调,探索小企业“简化”合规模式,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完善专家监督评价机制,不断跟上企业整顿进度,“很合身”,“真的很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