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申报员工工资税时发现以前申报错误怎么办?别急,教程来了!
01
以前的纳税申报错误
这样更改
第一步:开始修改
(1)进入扣缴单位,选择需要修改的“拥有税金的月份”。
(2)点击【综合收入申报】进入综合收入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申报】查看当前月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时才能开始更正申报。
(3)单击“更正申报”按钮开始更正申报,上一期间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系统将提示您对后续纳税所属期间的综合收入预扣申报单每月进行更正。
开始更正之前的期间(下一个拥有税的期间有申报成功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导出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提示纳税人保留替代路径并保存路径(默认桌面)。导出的每个备份文件都可以根据时间进行区分。如果需要取消/启用此功能,可以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修改申报备份”中设置。但是,如果因取消而无法恢复原始记录,税务机关必须自行承担后果。
步骤2:创建报告
点击[1填写收入和扣减额]将无法更正前期错误、添加个人和累计特殊追加扣减额。选择需要修改的结果项目。
需要修改的人双击相应的数据,进入编辑界面并更正错误的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必须去税务局。)需要删除的人选择相应的数据,然后删除。
步骤3:计税
完成对申报单本期数据的修改后,请单击“2计税”重新计算修改后的补充(退款)税额。
步骤4:建立排程
在[1收入及扣除填写]中填写“减免税”、“商业健康保险”或“税收养老保险”,就要在[填写3份表格]中补充浮标信息。
第五步:提交申报单和缴纳税金。
完成报告后,可以按照正常申报程序通过[提交4份申报书]功能提交。提交成功后,如果出现新的应征信息,就可以通过“纳税”菜单完成纳税。
如果提交时申报失败,则必须更正提示信息,然后重新提交或向税务机关处理。
步骤6:取消修改
在提交申报单之前,如果发现原始申报数据正确,可以单击“取消更正”按钮取消更正申报。但是,在成功提交申报单后,不能取消修改。如果需要使用原始申报数据,则可以查看系统自动备份的原始申报记录。
注意!
(1)预扣客户端不支持对2019年8月(含8月)之前的拥有税期间进行预扣更正。
(2)税务机关更正后,税务机关的原始申报数据不会更新。[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在“综合所得税”中设置为“在线计税”,以便将来每月申报时累计数据可以在更正申报后计算为最新数据。
(3)上个月更正申报时,后月月每个月都要更正。如果不按月更正,后月申报时将无法获得准确的累计数据。
(4)更正申报后,如需退税(到达),税务机关将前往税务机关申请误收(到达)税业务。
(5)修改月在税务机关修改,或者税务机关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应当到税务机关修改。
(六)员工已办理所属年度综合收入汇结算的,与该年度相关的月更正申报;
到柜台办理更正。(7) 扣缴客户端支持扣缴单位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量更正,也支持仅对有错误的员工进行个别更正。
(8) 在更正申报时,向更正申报所属期存在异议申诉属实的员工发送更正核实信息,需要员工确认后方可更正。
02
规避!
个税申报常见的5种出错情形
情形一: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用再申报个税。
正解: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合伙企业任职,取得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情形三:在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本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企业)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对员工家属提供以免费旅游,不需申报个税。
正解:
对员工家属提供以免费旅游,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04〕11号规定: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记入“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业雇员之外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记入“劳务报酬所得”。
情形五: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为:
2、 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04
收藏!
个税最全税率表
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四、 经营所得税率表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
申报方式:
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独申报适用税率表
综合申报适用税率表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厦门税务、小陈税务08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