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
“我们人力资源部给我们的工资数据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时总是少于实际税金,所以我们做账很困难。”
“我们发工资的时候,怎么计税呢?申报时,可以与系统扣除的税额和百分比相匹配吗?`
不知道其他朋友是否也有类似的问题。
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实用的技巧。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申报系统计算的税额作为从工资中扣除的税额数据使用,那么当然你申报的数据与支付工资时扣除的数据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别,会计也不会差。
我们的个人税务资料应以税务机关自然人向税务机关电子税务局申报的资料为依据。如果你申报时带来的数据和自己的计算不一样,那肯定是以申报为依据的,所以为了保持差异,我们可以直接使用申报系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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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问题是,第二个形势在读公司每月的第一份工资,人力资源部通常在月末1日将数据发给财政。例如,现在是10月初,财务部门已经收到了11月1日要支付的工资数据,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申报系统申报的数据仅在9月期间申报,10月支付的工资没有申报(这部分在11月15日之前申报),则10月期间的税务信息将丢失。
个人所得税是累计代扣代缴法,一个月的数据不足,无法计算累计数,也无法衡量11月1日发行的税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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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此时,我们将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扣缴)的线下计税功能。
特定的离线计税功能设置如上图所示,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中选择离线计算即可。
这个功能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你现在要计算11月期间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申报系统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只在9月期间申报,10月期间还没有申报(11月15日前申报),所以系统的在线系统是一个月的数据。
离线功能可让您使用区域申报系统中的10月税务数据,实现计税11月税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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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怎么做的?
作为第一步,我们在综合收益申报中选择了纳税期限为11月。现在算起来,11月1日发工资,期限当然是11月,纳税期限以实际发工资的月份为纳税期限。
第二阶段,你可以在11月之前根据模板带上人力资源的员工税。当然,您也可以手动输入。一般员工数据使用“导入全部”功能以模块格式导入。
第 三步,导入后必须提前填写特殊的附加扣减额,以确保最终实际申报数据与预期数据相匹配(除非税务APP端修改了某些附加扣减额数据)。
的第四个阶段是重要的一步——计税,如果之前的数据不足几个月,累计的数据可能会有问题。如果你没有选择离线计税,这一步将是个问题,所以首先要按照以前的方式抽取离线计税。(约翰肯尼迪)。
第五阶段,线下计算后,11月的工资每月要扣多少,有详细说明。
受该规则约束,从11月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税金,当然是一分钱都没有的。
你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