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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次财产申报】[审判动态]全市第一!黄梅法院发行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时间:2023-03-10 16:43: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月5日,黄梅法院向两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送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市第一个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当事人签署承诺书

在这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由于各种原因夫妻感情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享夫妻共同财产。

收到 案件后,承包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申报的适用情况、时间、报告要求和内容,并确认存在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

过去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不常见,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向当事人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难题,还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包法官表示,可以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平等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诚实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向人民法院申报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黄梅法院签发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根据这项新规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创新措施。这是黄梅法院发行《家庭教育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成立全市第一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后,在家事审判中又一次做出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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