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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财政补贴申报】一百万韩元的补助金!2021年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申报开始

时间:2023-03-11 18:31: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发〔2021〕51号)有关要求,最近四川经济信息化厅发布了2021年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申报通知。

一、补贴大象和标准

省级财政于2021年向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学创新版和海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正式发行股票(IPO)的四川省企业发放了100万韩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四川省注册的企业,并且必须与上市主体一致。海外主要资本市场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K)、伦敦证券交易所(LSE)和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

二、申报材料

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各资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国内首发上市公司申报资料。

1.2021年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申请书(封面,附件1)。

2.企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首发上市及筹集资金情况、申请事项等)。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4.增减部同意公开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证券交易所同意企业首次公开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企业首发上市日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板块、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7.《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二,报告国内上市公司相关内容)。

8.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户、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包括官方印章)

9.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境外首发上市公司申报资料。

1.2021年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申请书(封面,附件1)。

2.企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选拔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申报商业企业主体与海外选拔上市企业的关系说明、申请事项等)。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4.增减部同意公开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如果没有此文件,则无需提供。)。

5.海外证券交易所一致认为,企业需要出具有关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和中文译本(原件需由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官方印章)。

6.企业外选拔上市日期、选拔募集外币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当日汇率、转换成人民币的选拔募集资金总额、申报商业企业主体与海外选拔上市企业之间的关系等证明资料(如果是外语,则必须与正规翻译机构翻译一起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原件)。

7.企业登记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交的审查意见(要确认企业海外选拔上市时间、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选拔上市募集资金板、选拔募集外币资金总额、转换为人民币的选拔募集资金总额、申报商业主体与海外上市主体关系等真实性,并提出审查意见)。

8.《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2,填写海外上市公司相关内容)

9.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号、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加盖印章)

10.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上述各类别的第六份相关证明,如果来自公开披露的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则必须提供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在地信息页面的复印件。如果来源于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网站,则需要提供网站名称、网址、位置信息页面捕获等信息。

三、申报和审计程序

(一)离线申报和审计。

1.符合申报要求的省内企业将在2022年7月15日前向登记所在地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主管相关企业(机构)申报资料,并联合上报联保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扩张权县(市)审核后,直接参照联保省级、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3.市(州)、证券县(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审计申报,汇总相关申报资料,共同向经济信息化厅正式发文。

需要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如下。

(1)市(州)或证券县(市)审查意见。

(2)汇总后《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二,电子文件也一并提交)。

(3)相关企业的全套纸质申报资料。

(b)网络声明和审计。

1.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方网站,根据平台“系统说明”一栏的《金融相互补偿申报系统(运营手册)》,同时完成了完成互联网注册的程序。另外,在“补充财政金融交流奖”一栏中选择“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支持股权融资(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学创新版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上市融资费用补贴)”,根据相关要求,于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2.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四川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审计团网站,用户名和密码保持2021年不变,根据平台“系统说明”一栏的《财政相互补偿审计系统(运营手册)》进行。截至2022年8月10日,完成了2021年资金审查,并提交给了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资金分配

省属企业的奖补资金由财政厅直接拨付。各地方企业奖补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财政厅逐级拨付,各地方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厅审核下达的资金预算后,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有关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博 夏炎

联系电话:

028-86263985

028-86266021

邮箱:

jxwcjc@163.com

邮编:

610013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

如通过邮寄报送资料,请寄快递信件并联系相应人员确认接收情况。

附件

1.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请书(封面)(点击右侧链接即可下载文件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

2.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点击右侧链接即可下载文件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

3.信用承诺书(点击右侧链接即可下载文件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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