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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申报过程】只出门!雄安新区流动人口、租赁住宅登记可以自助申报!

时间:2023-03-13 21:21: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住房服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登记和租赁住房登记工作,新安新区公安局正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新安新区流动人口、租赁住房自助申报系统”正式启动在线调试。

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和《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出租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因此,申报居住登记和租赁住宅登记是各外地雄居、职员、住宅租赁人应履行的义务。

在新地区居住和工作的外来人员和房屋出租人,可以通过扫描下面的qual(QR)代码、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的微信公众号,在不离开家的情况下申请自助。

扫描下长按队列(QR)代码进入自助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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