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温州日报-奥宇网
温度应当将校外教育机构向学员收取的教育费用全额缴纳到专用账户管理中,不得截留或缴纳非专业人员。最近在鹿城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鹿城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办法旨在及时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异常现象,有效防止校外培训机构恶性群体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权益,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加强培训机构无序形象的整顿力度。
《规定》的管制对象是鹿城辖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学校许可证并在民政部或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校外教育机构。
教育费全部交由专家机构管理
《规定》学校外教育机构选择监管银行后,开设唯一的教育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输入浙江政务服务平台,明确需要完善法人账户信息。监管银行开设专业机构时,校外教育机构应与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校外教育机构对学员收取的教育费用应全额缴纳,不得截留或缴纳非专业人员。专家区内的资金不得用于非学校行为或其他用途。非营利性郊区教育机构的学校结余资金适用于学校运营,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学校收益必须在年度结算后提取。
监督银行根据双方签订的资金监督协议处理资金支付,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推送专家区资金信息。因学校运营结束或合并、分立、组织者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转价信息的校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账户信息变更程序。
最多只能收到3个月的学费
根据《规定》,校外教育机构开设的专业信息(包括校外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的姓名、开户银行等基本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校外教育机构在学校场所的显眼位置公开提前开单项目、标准和退款规定、教育合同示范文、投诉电话等。
此外,《规定》要求郊区教育机构的收费期限和教育安排必须协调一致,不能一次性提前收取3个月以上或在线在线教育60小时以上的费用,也不能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校外教育机构在招收学生和收取教育费用时,应与学员(或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明确告知退款规定。学生(或监护人)向校外教育机构申请退款或部分退款时,校外教育机构应根据教育服务合同中的退款承诺立即启动退款程序并立即退款,不能退款的费用应书面向学生(或监护人)说明理由。
对于自愿设立专业家庭最低风险保证金的校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在信用等级和星级评估中采取政策。最低风险保证金不能抵押或担保。在校外教育机构经营有困难或不还债的情况下,最低风险保证金优先于退还学费、支付教职员工资等支出。
逃避资金监督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规定》要求,资金限制与校外教育机构的信用等级挂钩。对于未纳入资金监管、拒绝开设资金监管专业家庭的校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行业信用分类管理中采取扣分、对外公示信息中显示风险提示、预警、取消星级评估申报资格等措施。
另外,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将会有相应的处罚:为了逃避资金监督,有巧妙的幌子,不征收教育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情况轻重相应处罚。如果没有开设资金监督专家,确认有违规费用,根据年检时的情节,可以认定为不合格。有逃避资金监督、侵犯师生权益等行为,列入教育行业“黑名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参照市场监督、民政、税务、交通、银行等。违反法律、法规,逃避资金监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都记者何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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