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市宣言,关于鼓励扩大实体经济、经营规模审查的通知。
市直辖区部门、友好区、恶棍区、湘潭高新区、京开区、萧山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湘潭市促进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谭政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市企业做大、强、优,促进产业振兴和全面协调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湘潭经济支撑力、加快推进,
一、申报大象
湘潭市市区登记和缴纳税金、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等级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电力供应、供水、天然气供应、烟草、石油、电信、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等垄断或经营集中程度较高的企业、实行年薪制审查和奖励的市属国有企业、市投融资平台公司)
二、申报条件
湘潭市2018年宣布鼓励扩大实体经济、经营规模审查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两型社会”建设产业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完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年度节能减排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遵守法律,诚实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向财政部提交财务信息。
(四)企业负责人没有违法或者犯罪记录。
(e) 《湘潭市促进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评价补偿标准。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1.根据需要创建《湘潭市促进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考核奖励申请表》(格式包括附件2、excel电子版)。
2.提交所有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和有效的承诺书。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2014 ~ 2018年度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4.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企业申报资料按照《湘潭市促进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审查程序提交审批。
申报截止日期是2019年8月20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完。过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企业,联系电话:58276077)
附件:1。湘潭市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审查奖励企业申报汇总表
2.湘潭市推进实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奖励申报书
湘潭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