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示范地图(公开课)
公开课定义:是指由学校及上级教育研究机构组织的本学科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人员参加的优质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等。
题:在任期间,一学期上两节公开课,一年一次未获奖。不按要求做:申报系统没有上传“公开课讲课情况核查表”,而是上传照片或教学设计,不足以证明申报人接受了公开课。
请记载:对申报人最低资历年限后负责的公开课、培训课、讲座专题讨论会、学术交流发言、专题教授指导报告、教师培训等资料进行审查并把关。申报系统的填写内容应与《公开课讲课情况审查表》一致,并上传审查的《公开课讲课情况审查表》。
9-6青年教师培养(骨干)
问题:举报系统没有上传“培养(骨干)青年教师审查表(高级)”,没有上传照片或上传证明材料。
需要上传“培养(骨干)青年教师审查表(高级)”作为证明材料,扫描只需要在第一个信息处上传一次。
注意事项:
申报系统的编制内容应与《培养(骨干)青年教师审查表》一致。教科店教师在“培养人”中填写“不要求(教科店教师)”9-7,参与教学改革
:申报人提供最低年限后,参与教育改革计划,提供创新教育方法、开设选修课、指导学生综合实践、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课外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少先队活动、组织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等相关证明文件。
类似教育改革项目可以整合成信息集,只有新添加的第一组信息才能上传“开发校本课程、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活动情况核查表”。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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