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网北京11月9日11月7日东吴洋宣布,公司收到了2017年11月3日马尾海关发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书的规定,2017年10月27日,东吴小姐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抚州大麦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向马尾海关申报了出口表“冻鱿鱼肉”,申报号码为350120170017703892,申报税号为03074390(出口退税率11%)。抚州保税区海于10月31日收到通关部门分类答复,建议将该货物申报税号归类为03074310(出口退税率为11%),与东吴小姐申报的税号不一致。东吴小姐申报世号没有实际内容,影响了海关统计的准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86(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1)条的规定,决定对东吴阳处以1000元罚款。
东吴阳表示,公司目前在即时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受到上述处罚的影响。
关于货物申报税号不实的原因,东吴小姐建议此次公司申报税号为03074390(其他东墨鱼和鱿鱼),通关部将其分类为03074310[东墨鱼(鱿鱼、巨蛋蒙头鱿鱼、鬼乌贼属)、鱿鱼(柔鱼属)。公司管理层对此次事件召开特别会议,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要求公司业务人员对各申报税号的分类有更深入的了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