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解释出口退款(免除)纳税申报期间的重大变化。
政策和解释实例
《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具体包括11-11微头,该文件)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不接受汇款或不能办理汇金手续的,可以在办理汇金或不能汇金手续后申报退款(免除)税。
问题1:外贸企业2019年的出口货物,目前供应商无法开具发票。如果过了4月申报期才能收到收据,可以继续申报吗?
答:是的,2019年出口的货物在2020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间,由于证件或信息参差不齐,没有进行出口退款(豁免)纳税申报,如果在4月世纪日以后收到证明和相关电子信息,就可以进行出口退款(豁免)纳税申报。
问题2:出口企业委托2019年出口的货物,如果受托人在2020年4月增值税申报期到期前没有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即使限期收取退款豁免证明和电子信息,也不能发放吗?
答《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发行不再限于次年4月申报期间,如果税单和相关电子信息齐全,申报期间后也可以发放。
问题3:出口企业2019年的出口货物尚未收到部分未付款。根据合同,7月份才能收到。我能收到尾款后申报退税吗?
答:当然可以。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汇款,过期后收到汇款,仍然可以进行退税申报。
延期:每年4月是出口退税(豁免)纳税申报的敏感时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发布公告,2012年第24号
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征退税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应在下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退税相关申报和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以货物通关出口日(出口货物报关单“仅限出口退税”的出口日期为准),从下个月到次年4月30日,在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间收到相关凭证。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增值税免税退税和消费税退税。过期的企业不能申报免税退税。
因此:这是对时间敏感的时期。
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机关网站及公众号。